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便民用房使用权招租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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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便民用房使用权招租延期

招商信息披露申报表
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便民用房使用权招租(延期)
项目编号:GP-C-ZL-*(94) 信息披露期限:2023.12.13-2023.12.26
标的情况简介: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全长43.03公里,共计29座车站,起于花溪区桐木岭,途经南明区、云岩区,止于乌当区洛湾。本次出租标的为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24个车站的33个便民用房的使用权,每个标的单独招租,标的情况详见附件1。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现状
(一)便民用房按现状出租,房内已完成天、地、墙装修,防盗卷帘、防火卷帘、供电、通风、给水和消防已由主业统一实施,详见附件《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便民用房设置情况及预留措施统计表》(下称:《预留措施表》)。如交付时现状与预留措施表存在差异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承租人应根据轨道交通相关规范和出租人相关管理制度开展二次装修工作,装修风格必须与车站站厅整体风格相融合,施工材料符合国家消防和质量安全规范和要求。
二、重要合同条款
(一)轨道交通运营优先
1.承租人应充分理解轨道交通运营的特殊性,如因轨道交通维护、运营需要永久或临时占用便民用房,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出租人的安排并按出租人书面要求提供相应的场地给出租人使用;如因此给承租人带来损失,由双方另行协商赔偿方案。
2.承租人的经营行为不得对车站运营和管理造成干扰,或对乘客形成滋扰等负面影响,并须按照出租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及时、积极、高效解决。
3.鉴于轨道交通的特殊性和公益性,如车站开展必要的安全检查、检修及应急疏散、演均租金小于等于3000元/月,履约保证金按3000收,3000元/月以上履约保证金按一个月的租金金额收
1.鉴于各便民用房大小各异、租金单价高低不同,但是现场面临的违约风险较为一致,结 (略) 场上大多数押金采用“押一付三”、“押一付二”的做法,同时综合考虑轨道交通的特殊性,各便民用房每月租金不一的特点,拟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为通过转账等方式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3.通过挂牌竞价方式产生的意向承租人,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人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但因其自身原因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且视为承租人放弃本次交易,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待承出租双方履行完约定的合同义务或合同解除后15个工作日,出租人扣除相关应扣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一)租赁期限内,若承租人存在违约或其他损害出租人利益的行为,则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租金或损失等,承租人应将不足部分和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在扣除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二)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将履约担保的余额无息退回给承租人:
1.租赁终止(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非承租人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及租赁终止等)。
2.承租人已付清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3.承租人已将租赁标的按照返还约定交还给出租人。
4.承租人向出租人书面提出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附承租人收款账户)。
交易保证金 详见附件1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注:业主在招商过程中将对意向经营单位的实力、信誉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意向经营单位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则不予退还。)
其他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单位,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业主审核并确认其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经营单位,并按挂牌底价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详见附件。
交易所对招商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资产租赁代理服务标准执行。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经营单位 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10个工作日进行信息延期,直至征集到经营单位。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业主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商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承诺:
1、本业主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经营单位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登记,并查阅招商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意向经营单位接触或协商标的招商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商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名:贵州阳 (略)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账号:**
附注:意向经营单位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 (略) 交易保证金缴退有关须知执行
项目联系人:潘经理 王经理 联系电话:0851-*

图片关键词附件1.pdf

图片关键词报名资质及提交资料.pdf

图片关键词附件2.pdf

图片关键词《预留措施表》.pdf

图片关键词合同.pdf


招商信息披露申报表
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便民用房使用权招租(延期)
项目编号:GP-C-ZL-*(94) 信息披露期限:2023.12.13-2023.12.26
标的情况简介: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全长43.03公里,共计29座车站,起于花溪区桐木岭,途经南明区、云岩区,止于乌当区洛湾。本次出租标的为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24个车站的33个便民用房的使用权,每个标的单独招租,标的情况详见附件1。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现状
(一)便民用房按现状出租,房内已完成天、地、墙装修,防盗卷帘、防火卷帘、供电、通风、给水和消防已由主业统一实施,详见附件《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便民用房设置情况及预留措施统计表》(下称:《预留措施表》)。如交付时现状与预留措施表存在差异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承租人应根据轨道交通相关规范和出租人相关管理制度开展二次装修工作,装修风格必须与车站站厅整体风格相融合,施工材料符合国家消防和质量安全规范和要求。
二、重要合同条款
(一)轨道交通运营优先
1.承租人应充分理解轨道交通运营的特殊性,如因轨道交通维护、运营需要永久或临时占用便民用房,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出租人的安排并按出租人书面要求提供相应的场地给出租人使用;如因此给承租人带来损失,由双方另行协商赔偿方案。
2.承租人的经营行为不得对车站运营和管理造成干扰,或对乘客形成滋扰等负面影响,并须按照出租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及时、积极、高效解决。
3.鉴于轨道交通的特殊性和公益性,如车站开展必要的安全检查、检修及应急疏散、演均租金小于等于3000元/月,履约保证金按3000收,3000元/月以上履约保证金按一个月的租金金额收
1.鉴于各便民用房大小各异、租金单价高低不同,但是现场面临的违约风险较为一致,结 (略) 场上大多数押金采用“押一付三”、“押一付二”的做法,同时综合考虑轨道交通的特殊性,各便民用房每月租金不一的特点,拟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为通过转账等方式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3.通过挂牌竞价方式产生的意向承租人,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人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但因其自身原因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且视为承租人放弃本次交易,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待承出租双方履行完约定的合同义务或合同解除后15个工作日,出租人扣除相关应扣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一)租赁期限内,若承租人存在违约或其他损害出租人利益的行为,则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租金或损失等,承租人应将不足部分和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在扣除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二)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将履约担保的余额无息退回给承租人:
1.租赁终止(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非承租人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及租赁终止等)。
2.承租人已付清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3.承租人已将租赁标的按照返还约定交还给出租人。
4.承租人向出租人书面提出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附承租人收款账户)。
交易保证金 详见附件1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注:业主在招商过程中将对意向经营单位的实力、信誉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意向经营单位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则不予退还。)
其他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单位,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业主审核并确认其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经营单位,并按挂牌底价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详见附件。
交易所对招商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资产租赁代理服务标准执行。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经营单位 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10个工作日进行信息延期,直至征集到经营单位。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业主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商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承诺:
1、本业主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经营单位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登记,并查阅招商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意向经营单位接触或协商标的招商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商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名:贵州阳 (略)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账号:**
附注:意向经营单位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 (略) 交易保证金缴退有关须知执行
项目联系人:潘经理 王经理 联系电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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