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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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询价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1729号)要求,我局拟开展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组织实地调查举证。

根据县级2023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调查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新增设施农用地图斑、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以及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图斑,都需要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县级外业调查成果以加密DB举证数据 (略) 级核查。

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外业调查图斑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块,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

(二) (略) 级汇总上报。

按照 (略) 的要求,完成我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并 (略) 级核查。

三、项目需求

(一)成果提交时间。

2024年1月5日前,县级完成年度变更调查外业举证工作,向省级报送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和外业调查举证包(具 (略) 级核查工作调整)。

(二)项目范围。

全县范围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三)项目提交的成果。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有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工作外业调查举证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四)项目成果提交标准。

按照 (略) 有关工作要求来执行。

四、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二)具备测绘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报名方式及相应文件要求

(一)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2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测绘或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报价单;

7.有国土调查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请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8.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汇总后用牛皮纸袋或档案袋等密封完整,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在报名单位处盖章。

(二)本项目谢绝联合报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共三个工作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相应文件,我局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2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0898-*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3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1729号)要求,我局拟开展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组织实地调查举证。

根据县级2023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调查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新增设施农用地图斑、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以及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图斑,都需要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县级外业调查成果以加密DB举证数据 (略) 级核查。

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外业调查图斑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块,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

(二) (略) 级汇总上报。

按照 (略) 的要求,完成我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并 (略) 级核查。

三、项目需求

(一)成果提交时间。

2024年1月5日前,县级完成年度变更调查外业举证工作,向省级报送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和外业调查举证包(具 (略) 级核查工作调整)。

(二)项目范围。

全县范围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三)项目提交的成果。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有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工作外业调查举证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四)项目成果提交标准。

按照 (略) 有关工作要求来执行。

四、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二)具备测绘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报名方式及相应文件要求

(一)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2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测绘或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报价单;

7.有国土调查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请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8.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汇总后用牛皮纸袋或档案袋等密封完整,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在报名单位处盖章。

(二)本项目谢绝联合报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共三个工作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相应文件,我局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2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0898-*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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