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询价公告
关于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询价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1729号)要求,我局拟开展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组织实地调查举证。
根据县级2023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调查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新增设施农用地图斑、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以及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图斑,都需要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县级外业调查成果以加密DB举证数据 (略) 级核查。
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外业调查图斑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块,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
(二) (略) 级汇总上报。
按照 (略) 的要求,完成我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并 (略) 级核查。
三、项目需求
(一)成果提交时间。
2024年1月5日前,县级完成年度变更调查外业举证工作,向省级报送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和外业调查举证包(具 (略) 级核查工作调整)。
(二)项目范围。
全县范围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三)项目提交的成果。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有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工作外业调查举证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四)项目成果提交标准。
按照 (略) 有关工作要求来执行。
四、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二)具备测绘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报名方式及相应文件要求
(一)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2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测绘或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报价单;
7.有国土调查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请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8.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汇总后用牛皮纸袋或档案袋等密封完整,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在报名单位处盖章。
(二)本项目谢绝联合报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共三个工作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相应文件,我局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2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0898-*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3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1729号)要求,我局拟开展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组织实地调查举证。
根据县级2023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调查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新增设施农用地图斑、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以及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图斑,都需要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县级外业调查成果以加密DB举证数据 (略) 级核查。
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外业调查图斑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块,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
(二) (略) 级汇总上报。
按照 (略) 的要求,完成我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并 (略) 级核查。
三、项目需求
(一)成果提交时间。
2024年1月5日前,县级完成年度变更调查外业举证工作,向省级报送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和外业调查举证包(具 (略) 级核查工作调整)。
(二)项目范围。
全县范围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三)项目提交的成果。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有屯昌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工作外业调查举证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四)项目成果提交标准。
按照 (略) 有关工作要求来执行。
四、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二)具备测绘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报名方式及相应文件要求
(一)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2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测绘或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报价单;
7.有国土调查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请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8.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汇总后用牛皮纸袋或档案袋等密封完整,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在报名单位处盖章。
(二)本项目谢绝联合报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共三个工作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相应文件,我局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2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0898-*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3日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