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外包逾期提醒服务项目标段六:河南省机构库补充招标招标答疑纪要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2023 年至 2025 年外包逾期提醒服务项目(标
段六: (略) 机构库)补充招标(招标编号:ZTJS-*-*-0021)
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文件为准。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一
部分,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纪要,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解答如下:
一、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问题 1:关于招标文件第 26 页《附表二:商务评审表》中“同业服务年限”里有这样的描述:
“1.投标人与国有六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略) 、 (略) 合作的催收
项目案例,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分(此分为 2 分)。
(1)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2 分;
(2)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2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1
分;
(3)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3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2.投标人提供与其他机构合作的催收项目案例,且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案例以及对应期
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上述得分不可累计。
注:
(1)须同时提供:①对应有效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日
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②提供经*方确认的有效结算证明材料(时间以 2022 年 6 月 1 日后发生的
为准),如订单、结算确认单、发票、结算凭证、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有效业
绩的,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除涉及商业秘密外均不得涂改遮挡,若提供的合同缺乏以上信息
或因遮挡导致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得营业执照须与合同签署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 (略) 指:阿里( (略) 蚂蚁 (略) );京东金融(宿迁钧腾
(略) );小米( (略) / (略) / (略) 小米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百度(重庆度 (略) )。不在上述范围 (略) 按其他机构
得分。”
请问:如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是
指合同期限内的结算证明吗?而注释里又提到“时间以 2022 年 6 月 1 日后发生的为准”,到底以
哪个时间为准?比如我们与某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合同是从 2018 年 9 月开始的,第一次合同截
止时间是 2019 年 3 月,以后每年签一次,2021 年该行招标后,签订了两年的合同,那么我们的
结算证明应该提供哪个时段的结算证明?
答:以合同有效期间的结算证明为准。
二、招标人补充修改及招标文件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 26 页《附表二:商务评审表》中“同业服务年限”为:
“1.投标人与国有六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略) 、 (略) 合作的催收
项目案例,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分(此分为 2 分)。
(1)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2 分;
(2)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2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1
分;
(3)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3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2.投标人提供与其他机构合作的催收项目案例,且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案例以及对应期
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上述得分不可累计。
注:
(1)须同时提供:①对应有效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日
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②提供经*方确认的有效结算证明材料(时间以 2022 年 6 月 1 日后发生的
为准),如订单、结算确认单、发票、结算凭证、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有效业
绩的,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除涉及商业秘密外均不得涂改遮挡,若提供的合同缺乏以上信息
或因遮挡导致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得营业执照须与合同签署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 (略) 指:阿里( (略) 蚂蚁 (略) );京东金融(宿迁钧腾
(略) );小米( (略) / (略) / (略) 小米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百度(重庆度 (略) )。不在上述范围 (略) 按其他机构
得分。”
现修改为:
1.投标人与国有六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略) 、 (略) 合作的催收项
目案例,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分(此分为 2 分)。
(1)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2 分;
(2)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2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1
分;
(3)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3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2.投标人提供与其他机构合作的催收项目案例,且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案例以及对应期
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上述得分不可累计。
注:
(1)须同时提供:①对应有效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日
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②提供经*方确认的有效结算证明材料,如订单、结算确认单、发票、结
算凭证、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有效业绩的,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除涉
及商业秘密外均不得涂改遮挡,若提供的合同缺乏以上信息或因遮挡导致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的
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得营业执照须与合同签署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 (略) 指:阿里( (略) 蚂蚁 (略) );京东金融(宿迁钧腾
(略) );小米( (略) / (略) / (略) 小米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百度(重庆度 (略) )。不在上述范围 (略) 按其他机构
得分。
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略)
中通 (略)
2023 年 12 月 13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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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六: (略) 机构库)补充招标(招标编号:ZTJS-*-*-0021)
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文件为准。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一
部分,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纪要,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解答如下:
一、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问题 1:关于招标文件第 26 页《附表二:商务评审表》中“同业服务年限”里有这样的描述:
“1.投标人与国有六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略) 、 (略) 合作的催收
项目案例,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分(此分为 2 分)。
(1)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2 分;
(2)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2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1
分;
(3)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3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2.投标人提供与其他机构合作的催收项目案例,且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案例以及对应期
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上述得分不可累计。
注:
(1)须同时提供:①对应有效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日
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②提供经*方确认的有效结算证明材料(时间以 2022 年 6 月 1 日后发生的
为准),如订单、结算确认单、发票、结算凭证、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有效业
绩的,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除涉及商业秘密外均不得涂改遮挡,若提供的合同缺乏以上信息
或因遮挡导致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得营业执照须与合同签署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 (略) 指:阿里( (略) 蚂蚁 (略) );京东金融(宿迁钧腾
(略) );小米( (略) / (略) / (略) 小米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百度(重庆度 (略) )。不在上述范围 (略) 按其他机构
得分。”
请问:如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是
指合同期限内的结算证明吗?而注释里又提到“时间以 2022 年 6 月 1 日后发生的为准”,到底以
哪个时间为准?比如我们与某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合同是从 2018 年 9 月开始的,第一次合同截
止时间是 2019 年 3 月,以后每年签一次,2021 年该行招标后,签订了两年的合同,那么我们的
结算证明应该提供哪个时段的结算证明?
答:以合同有效期间的结算证明为准。
二、招标人补充修改及招标文件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 26 页《附表二:商务评审表》中“同业服务年限”为:
“1.投标人与国有六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略) 、 (略) 合作的催收
项目案例,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分(此分为 2 分)。
(1)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2 分;
(2)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2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1
分;
(3)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3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2.投标人提供与其他机构合作的催收项目案例,且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案例以及对应期
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上述得分不可累计。
注:
(1)须同时提供:①对应有效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日
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②提供经*方确认的有效结算证明材料(时间以 2022 年 6 月 1 日后发生的
为准),如订单、结算确认单、发票、结算凭证、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有效业
绩的,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除涉及商业秘密外均不得涂改遮挡,若提供的合同缺乏以上信息
或因遮挡导致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得营业执照须与合同签署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 (略) 指:阿里( (略) 蚂蚁 (略) );京东金融(宿迁钧腾
(略) );小米( (略) / (略) / (略) 小米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百度(重庆度 (略) )。不在上述范围 (略) 按其他机构
得分。”
现修改为:
1.投标人与国有六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略) 、 (略) 合作的催收项
目案例,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分(此分为 2 分)。
(1)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2 分;
(2)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2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1
分;
(3)提供签署时间在 2023 年期间的合同以及对应期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2.投标人提供与其他机构合作的催收项目案例,且签署时间在 2021 年及以前的案例以及对应期
限内单月至少 5 万的结算证明,满足得 0.5 分。
上述得分不可累计。
注:
(1)须同时提供:①对应有效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日
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②提供经*方确认的有效结算证明材料,如订单、结算确认单、发票、结
算凭证、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有效业绩的,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除涉
及商业秘密外均不得涂改遮挡,若提供的合同缺乏以上信息或因遮挡导致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的
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得营业执照须与合同签署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 (略) 指:阿里( (略) 蚂蚁 (略) );京东金融(宿迁钧腾
(略) );小米( (略) / (略) / (略) 小米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百度(重庆度 (略) )。不在上述范围 (略) 按其他机构
得分。
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略)
中通 (略)
2023 年 12 月 13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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