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计

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7001)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招标范围和内容: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勘察范围:(1)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过程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布孔设计、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所需要的配合后续服务等。(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配合和服务工作(以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并结合巡护绿道整体方案进行设计。”

现更正为:

“招标范围和内容 :初步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配合服务等。勘察范围:(1)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初步工程勘察,应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初设阶段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布孔设计、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等。(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须结合巡护绿道整体方案进行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后续阶段设计配合和资料移交”(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最高控制价:475.2万元”

现更正为:

“最高控制价:308.76万元”(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相同并加设计周期10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 (含勘察报告)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内提交施工图文件(含勘察报告)。”

现更正为:

“ 初步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 (含勘察报告)送审稿。”(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8:30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0元。”

现更正为: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8:30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元。”(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报价方式

本项目建安费暂按11292.06万元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勘察费下浮30%,设计费用下浮20%,招标人确定的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475.2万元。1、设计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338.65×0.8×1.15×0.85=264.82万元。2、勘察费:2.1基本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338.65×0.8×1.15×1.05=327.14万元。2.2 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取15%)=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327.14×15%=49.07万元下浮30%后勘察费:(327.14+49.07)×70%=263.35万元3、合计勘察设计费为:475.2万元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报价均包含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报批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各阶段各类型费用(如专家费、会务费、评审费、施工工期延长的服务费、咨询费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另行计取任何费用。最终勘察设计费实际结算时以经有权审核单位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浮动幅度值、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调整设计收费,无其他勘察、设计费。(相关系数见招标文件,中标下浮率=中标人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控制价A=475.2万元,不可竞争金额C=0元(A、C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确定)。

现更正为:

3.2.3

报价方式

本项目建安费暂按11292.06万元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勘察费下浮30%,设计费用下浮20%,招标人确定的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308.76万元。1、设计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338.65×0.8×1.15×0.85=264.82万元。初步设计费占总设计费的55% 264.82万元*55%=145.65万元。下浮20%后设计费:145.65×(1-20%)=116.52万元2、勘察费:2.1基本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338.65×0.8×1.15×1.05=327.14万元。2.2 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取15%)=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327.14×15%=49.07万元 渠道管线各阶段工作量比例为:初步设计73% (327.14+49.07)×73%=274.63万元 下浮30%后勘察费:274.63×(1-30%)=192.24万元

3、合计勘察设计费为:308.76万元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报价均包含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报批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各阶段各类型费用(如专家费、会务费、评审费、咨询费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另行计取任何费用。最终勘察设计费实际结算时以初步设计批复建安费为计算基数进行调整,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浮动幅度值、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调整设计收费,无其他勘察、设计费。(相关系数见招标文件,中标下浮率=中标人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控制价A=308.76万元,不可竞争金额C=0元(A、C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确定)。

(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六、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注:电子版文件中的文字为Microsoft office格式、图形为Auto cad格式,概预算增加提供专业GLL格式文档( (略) 设计需求,应提交相应专篇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人不另行计费)。

现更正为

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注:电子版文件中的文字为Microsoft office格式、图形为Auto cad格式,概预算增加提供专业GLL格式文档( (略) 设计需求,应提交相应专篇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招标人不另行计费)。

七、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第4.1.4 项细化为:

(1)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2)承担方案优化及其后续设计服务的设计人,若招标人(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但涉及重大修改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3)委托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招标人的招标需要。

(4)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设计代表人员应分阶段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并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工程师,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5)设计人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招标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人应赔偿损失,且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6)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7)中标人不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设计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招标人可以直接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费用予以扣除。招标人应当将上述情况向招标监管部门报备。

(8)设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设计过程中不得向施工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9)常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建设单位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的权利,直至有权要求设计单位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10)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11)若招标人(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予以配合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

(12)委托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招标人的招标需要。

(13)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14)设计人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招标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人应赔偿损失。

(15)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现更正为:“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第4.1.4 项细化为:

(1)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2)承担方案优化及其后续设计服务的设计人,若招标人(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但涉及重大修改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3)设计人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招标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人应赔偿损失,且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4)中标人不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设计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招标人可以直接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费用予以扣除。招标人应当将上述情况向招标监管部门报备。

(5)设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设计过程中不得向施工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6)若招标人(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予以配合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

(7)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后续设计单位做好施工图阶段勘察及设计工作。

(8)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5 项目负责人

第4.5.1细化为:

中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因其单位变动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并按每人每次5万元支付违约金,为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设计代表未到场每次支付违约金0.1万元人民币/人·次。

现更正为:“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5 项目负责人

第4.5.1细化为:

中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因其单位变动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并按每人每次5万元支付违约金,为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2.3 中期支付

(1)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报告且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批复,并完成相应设计材料归档,发包人支付至勘察费、设计费的50%(暂按初步设计批复建安费为计算基数);

(2)设计人提交施工图阶段勘察报告且施工图预算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并完成相应设计材料归档,发包人支付至勘察费、设计费的80%)(以施工图预算为计算基数);

(3)工程完工一年或竣工验收30天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现更正为:“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2.3 中期支付

(1)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报告且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批复,并完成相应设计材料归档,发包人支付至勘察费、设计费的80%(暂按初步设计批复建安费为计算基数);

(2)待后续设计单位施工图阶段勘察报告且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发包人支付至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100%。(以初步设计批复建安费为计算基数);

十、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8:30,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2月28日08: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08:30分。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7001)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 (略) 武夷 (略)

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 (略)

日期:20231213


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计

充通知一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7001)补充通知如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 (略) 水利厅文件以南发改审批[2023]89 号批准建设。”

现更正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 (略) 水利厅文件以闽水审批(2023)89号批准建设。”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7001)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 (略) 武夷 (略)

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 (略)

日期:20231207


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7001)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招标范围和内容: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勘察范围:(1)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过程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布孔设计、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所需要的配合后续服务等。(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配合和服务工作(以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并结合巡护绿道整体方案进行设计。”

现更正为:

“招标范围和内容 :初步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配合服务等。勘察范围:(1)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初步工程勘察,应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初设阶段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布孔设计、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等。(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须结合巡护绿道整体方案进行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后续阶段设计配合和资料移交”(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最高控制价:475.2万元”

现更正为:

“最高控制价:308.76万元”(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相同并加设计周期10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 (含勘察报告)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内提交施工图文件(含勘察报告)。”

现更正为:

“ 初步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 (含勘察报告)送审稿。”(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8:30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0元。”

现更正为: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8:30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元。”(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报价方式

本项目建安费暂按11292.06万元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勘察费下浮30%,设计费用下浮20%,招标人确定的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475.2万元。1、设计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338.65×0.8×1.15×0.85=264.82万元。2、勘察费:2.1基本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338.65×0.8×1.15×1.05=327.14万元。2.2 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取15%)=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327.14×15%=49.07万元下浮30%后勘察费:(327.14+49.07)×70%=263.35万元3、合计勘察设计费为:475.2万元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报价均包含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报批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各阶段各类型费用(如专家费、会务费、评审费、施工工期延长的服务费、咨询费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另行计取任何费用。最终勘察设计费实际结算时以经有权审核单位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浮动幅度值、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调整设计收费,无其他勘察、设计费。(相关系数见招标文件,中标下浮率=中标人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控制价A=475.2万元,不可竞争金额C=0元(A、C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确定)。

现更正为:

3.2.3

报价方式

本项目建安费暂按11292.06万元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勘察费下浮30%,设计费用下浮20%,招标人确定的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308.76万元。1、设计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338.65×0.8×1.15×0.85=264.82万元。初步设计费占总设计费的55% 264.82万元*55%=145.65万元。下浮20%后设计费:145.65×(1-20%)=116.52万元2、勘察费:2.1基本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338.65×0.8×1.15×1.05=327.14万元。2.2 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取15%)=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327.14×15%=49.07万元 渠道管线各阶段工作量比例为:初步设计73% (327.14+49.07)×73%=274.63万元 下浮30%后勘察费:274.63×(1-30%)=192.24万元

3、合计勘察设计费为:308.76万元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报价均包含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报批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各阶段各类型费用(如专家费、会务费、评审费、咨询费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另行计取任何费用。最终勘察设计费实际结算时以初步设计批复建安费为计算基数进行调整,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浮动幅度值、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调整设计收费,无其他勘察、设计费。(相关系数见招标文件,中标下浮率=中标人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控制价A=308.76万元,不可竞争金额C=0元(A、C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确定)。

(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六、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注:电子版文件中的文字为Microsoft office格式、图形为Auto cad格式,概预算增加提供专业GLL格式文档( (略) 设计需求,应提交相应专篇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人不另行计费)。

现更正为

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注:电子版文件中的文字为Microsoft office格式、图形为Auto cad格式,概预算增加提供专业GLL格式文档( (略) 设计需求,应提交相应专篇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招标人不另行计费)。

七、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第4.1.4 项细化为:

(1)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2)承担方案优化及其后续设计服务的设计人,若招标人(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但涉及重大修改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3)委托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招标人的招标需要。

(4)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设计代表人员应分阶段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并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工程师,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5)设计人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招标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人应赔偿损失,且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6)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7)中标人不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设计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招标人可以直接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费用予以扣除。招标人应当将上述情况向招标监管部门报备。

(8)设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设计过程中不得向施工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9)常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建设单位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的权利,直至有权要求设计单位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10)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11)若招标人(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予以配合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

(12)委托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招标人的招标需要。

(13)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14)设计人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招标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人应赔偿损失。

(15)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现更正为:“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第4.1.4 项细化为:

(1)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2)承担方案优化及其后续设计服务的设计人,若招标人(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但涉及重大修改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3)设计人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招标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人应赔偿损失,且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4)中标人不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设计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招标人可以直接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费用予以扣除。招标人应当将上述情况向招标监管部门报备。

(5)设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设计过程中不得向施工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6)若招标人(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予以配合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

(7)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后续设计单位做好施工图阶段勘察及设计工作。

(8)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5 项目负责人

第4.5.1细化为:

中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因其单位变动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并按每人每次5万元支付违约金,为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设计代表未到场每次支付违约金0.1万元人民币/人·次。

现更正为:“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5 项目负责人

第4.5.1细化为:

中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因其单位变动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并按每人每次5万元支付违约金,为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2.3 中期支付

(1)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报告且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批复,并完成相应设计材料归档,发包人支付至勘察费、设计费的50%(暂按初步设计批复建安费为计算基数);

(2)设计人提交施工图阶段勘察报告且施工图预算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并完成相应设计材料归档,发包人支付至勘察费、设计费的80%)(以施工图预算为计算基数);

(3)工程完工一年或竣工验收30天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现更正为:“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2.3 中期支付

(1)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报告且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批复,并完成相应设计材料归档,发包人支付至勘察费、设计费的80%(暂按初步设计批复建安费为计算基数);

(2)待后续设计单位施工图阶段勘察报告且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发包人支付至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100%。(以初步设计批复建安费为计算基数);

十、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8:30,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2月28日08: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08:30分。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7001)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 (略) 武夷 (略)

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 (略)

日期:20231213


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计

充通知一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7001)补充通知如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 (略) 水利厅文件以南发改审批[2023]89 号批准建设。”

现更正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武夷新区段一期勘察设 (略) 水利厅文件以闽水审批(2023)89号批准建设。”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7001)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 (略) 武夷 (略)

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 (略)

日期:20231207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