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坪山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道路修复补充项招标公告
垫江县坪山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道路修复补充项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坪山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道路修复补充项)已由 (略)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2〕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 (略)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坪山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管网完善工程。对坪山场镇、坪山界枫场镇管网设施进行完善,完善面积0.87 km,改造管网9.4 km,新建管网8.4 km,改造完善泵站1座,新建渗滤液暂存池1座。(二)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完成坪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坪山界枫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200 m/d。(三)实施坪山镇方家沟河、西街大塘、狮子上塘、狮子下塘生态修复,清淤21150m",建设砾间湿地7500 ㎡,种植水生植物52200 ㎡,建设河堤180m、植草滤沟 1200m、沉砂池6个。本次招标为垫江县坪山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道路修复补充部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66.4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作为垫江县坪山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补充,具体工程量详见本项目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及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四川南俊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谢镇鸿 | 联系人: | 董鯤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坪山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道路修复补充项)已由 (略)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2〕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 (略)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坪山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管网完善工程。对坪山场镇、坪山界枫场镇管网设施进行完善,完善面积0.87 km,改造管网9.4 km,新建管网8.4 km,改造完善泵站1座,新建渗滤液暂存池1座。(二)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完成坪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坪山界枫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200 m/d。(三)实施坪山镇方家沟河、西街大塘、狮子上塘、狮子下塘生态修复,清淤21150m",建设砾间湿地7500 ㎡,种植水生植物52200 ㎡,建设河堤180m、植草滤沟 1200m、沉砂池6个。本次招标为垫江县坪山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道路修复补充部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66.4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作为垫江县坪山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补充,具体工程量详见本项目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及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四川南俊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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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谢镇鸿 | 联系人: | 董鯤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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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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