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答疑澄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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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答疑澄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南海区现代农 (略) 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3(NH)WZ0267

项目名称: (略) 南海区现代农 (略) 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 12 月 11 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028,578.47(元)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905,062.10(元)

2、现就《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7,028,578.47。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7,349.21,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安全生产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在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综合单价上限范围内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改变下面规定的金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税金

1

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9%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1

装饰装修工程

68,336.61

2

强弱电工程

13,326.00

3

消防工程

19,334.67

4

通风空调工程

12,926.54

5

美工布展工程

23,425.39

6

展示设备工程

7

展示视频内容及互动软件工程

合计

137,349.21

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5,905,062.10。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7,521.54,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安全生产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在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综合单价上限范围内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改变下面规定的金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税金

1

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9%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1

(略) 南海区现代农 (略) 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类

97521.54

2

(略) 南海区现代农 (略) 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采购类

合计

97521.54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上限价”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上限价”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资料文件。

三、根据《九江镇建设工程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规定》(江府办〔2023〕28号)有关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隐蔽工程内容做好施工影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资料。

四、因招标文件已作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最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编制,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南海区九江镇

地 址: (略) 南海区桂城简平路7号南舜广场11座2栋10楼1001单元

联系人:吴工

联 系 人:沈工、陈工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2023年12月11日

(略) 南海区现代农 (略) 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3(NH)WZ0267

项目名称: (略) 南海区现代农 (略) 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 12 月 11 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028,578.47(元)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905,062.10(元)

2、现就《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7,028,578.47。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7,349.21,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安全生产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在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综合单价上限范围内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改变下面规定的金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税金

1

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9%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1

装饰装修工程

68,336.61

2

强弱电工程

13,326.00

3

消防工程

19,334.67

4

通风空调工程

12,926.54

5

美工布展工程

23,425.39

6

展示设备工程

7

展示视频内容及互动软件工程

合计

137,349.21

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5,905,062.10。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7,521.54,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安全生产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在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综合单价上限范围内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改变下面规定的金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税金

1

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9%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1

(略) 南海区现代农 (略) 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类

97521.54

2

(略) 南海区现代农 (略) 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采购类

合计

97521.54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上限价”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上限价”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资料文件。

三、根据《九江镇建设工程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规定》(江府办〔2023〕28号)有关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隐蔽工程内容做好施工影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资料。

四、因招标文件已作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最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编制,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南海区九江镇

地 址: (略) 南海区桂城简平路7号南舜广场11座2栋10楼1001单元

联系人:吴工

联 系 人:沈工、陈工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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