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指挥车通信设备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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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指挥车通信设备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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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服务地点交付时间/服务期限备注
1更换车载发电机一套详见谈判文件详见谈判文件详见谈判文件
2更换车载显示器一台
3更换音视频矩阵一台
4更换车顶云台摄像机一台
5更换车内监控一台
6更换车载对讲系统一套
7更换音视频线路
8维修卫星天线伺服板
9维修卫星天线功放
10维修自立式升降杆
11更换LED条屏
12维修车载短波天线
说明: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所有维修项目必须与现有的设备器材相配套,且能实现设备正常功能。3、所有设备器材更换项目必须为新品,能实现与现有装备器材配套使用,正常发挥设备器材作用。4、所有设备器材维修、更换后能正常实现对上平台接入,本级音视频通联,供电正常。
注:
1.凡参与报价的供货商均应遵守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
参与报价,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给予该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
罚。
2.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综合指挥车通信设备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综合指挥车通信设备维修
二、项目编号:2023-JWHBHS-F1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
务期限
备注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更换车载发电机一套
更换车载显示器一台
更换音视频矩阵一台
更换车顶云台摄像机一台
更换车内监控一台
更换车载对讲系统一套
更换音视频线路
维修卫星天线伺服板
维修卫星天线功放
维修自立式升降杆
更换 LED 条屏
维修车载短波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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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所有维修项目必须与现有的设备器材相配套,且能实现设备正常功能。
3、所有设备器材更换项目必须为新品,能实现与现有装备器材配套使用,正常发挥设备器材作用。
4、所有设备器材维修、更换后能正常实现对上平台接入,本级音视频通联,供电正常。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9.18 万元;
3.最高限价:19.18 万元;
4. 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
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
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
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
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http://**)供应商
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
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12 月 21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二)申领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 4 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 3 个
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1)未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注册的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2)在文件申领时间内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上述申领谈判文件需提供的所有资料。资
料需采用 A4 纸幅面,所有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公司名称,复印件扫描无效。
3)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支付谈判文件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谈判文件及谈判文件费增值税电
子普通发票;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
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4)未在申领时间内完成资料审核及谈判文件费支付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三)报价地点: (略) (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二)谈判地点: (略) (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https:///)上发
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司先生
办公电话:0318-*
地 址: (略)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国栋、韩旭
电话:*、*
地址: (略) 新华区联盟路 707 号中化大厦 9 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318-*
注:
1.凡参与报价的供货商均应遵守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
参与报价,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给予该供应商 3 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
罚。
2.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3.报名过程中如遇私设门槛、恶意阻拦等情况请拨打监督电话。
2023 年 12 月 14 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服务地点交付时间/服务期限备注
1更换车载发电机一套详见谈判文件详见谈判文件详见谈判文件
2更换车载显示器一台
3更换音视频矩阵一台
4更换车顶云台摄像机一台
5更换车内监控一台
6更换车载对讲系统一套
7更换音视频线路
8维修卫星天线伺服板
9维修卫星天线功放
10维修自立式升降杆
11更换LED条屏
12维修车载短波天线
说明: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所有维修项目必须与现有的设备器材相配套,且能实现设备正常功能。3、所有设备器材更换项目必须为新品,能实现与现有装备器材配套使用,正常发挥设备器材作用。4、所有设备器材维修、更换后能正常实现对上平台接入,本级音视频通联,供电正常。
注:
1.凡参与报价的供货商均应遵守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
参与报价,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给予该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
罚。
2.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综合指挥车通信设备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综合指挥车通信设备维修
二、项目编号:2023-JWHBHS-F1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
务期限
备注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更换车载发电机一套
更换车载显示器一台
更换音视频矩阵一台
更换车顶云台摄像机一台
更换车内监控一台
更换车载对讲系统一套
更换音视频线路
维修卫星天线伺服板
维修卫星天线功放
维修自立式升降杆
更换 LED 条屏
维修车载短波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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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所有维修项目必须与现有的设备器材相配套,且能实现设备正常功能。
3、所有设备器材更换项目必须为新品,能实现与现有装备器材配套使用,正常发挥设备器材作用。
4、所有设备器材维修、更换后能正常实现对上平台接入,本级音视频通联,供电正常。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9.18 万元;
3.最高限价:19.18 万元;
4. 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
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
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
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
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http://**)供应商
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
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12 月 21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二)申领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 4 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 3 个
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1)未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注册的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2)在文件申领时间内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上述申领谈判文件需提供的所有资料。资
料需采用 A4 纸幅面,所有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公司名称,复印件扫描无效。
3)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支付谈判文件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谈判文件及谈判文件费增值税电
子普通发票;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
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4)未在申领时间内完成资料审核及谈判文件费支付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三)报价地点: (略) (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二)谈判地点: (略) (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https:///)上发
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司先生
办公电话:0318-*
地 址: (略)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国栋、韩旭
电话:*、*
地址: (略) 新华区联盟路 707 号中化大厦 9 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318-*
注:
1.凡参与报价的供货商均应遵守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
参与报价,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给予该供应商 3 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
罚。
2.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3.报名过程中如遇私设门槛、恶意阻拦等情况请拨打监督电话。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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