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村水厂2023年一、二、三、四号净水系统及二、三号取送水泵站阀门管道改造工程施工采购公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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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村水厂2023年一、二、三、四号净水系统及二、三号取送水泵站阀门管道改造工程施工采购公告更正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 (略) 政工程二级专业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5)其他要求:提供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人员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西村水厂2023年一、二、三、四号净水系统及二、三号取送水泵站阀门管道改造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西村水厂2023年一、二、三、四号净水系统及二、三号取送水泵站阀门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二号送水泵站阀门更换施工;三号取、送水泵站管坑进、出水管道除锈保养,基座加固;二号净水系统更换清水阀施工;三号净水系统3#、5#、6#滤池阀门更换施工;三号净水系统8#、10#滤池清水阀电动装置加装加长杆;三号净水系统8#、10#滤池清水阀电动装置加装加长杆施工 。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587,086.19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略) 电子采购门户(网址:http://**)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08: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电子采购门户(网址:http://**)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睿禧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水厂路3号西村水厂

采购方: (略)

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广东, (略) ,荔湾区,广州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 (略) 政工程二级专业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5)其他要求:提供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人员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西村水厂2023年一、二、三、四号净水系统及二、三号取送水泵站阀门管道改造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西村水厂2023年一、二、三、四号净水系统及二、三号取送水泵站阀门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二号送水泵站阀门更换施工;三号取、送水泵站管坑进、出水管道除锈保养,基座加固;二号净水系统更换清水阀施工;三号净水系统3#、5#、6#滤池阀门更换施工;三号净水系统8#、10#滤池清水阀电动装置加装加长杆;三号净水系统8#、10#滤池清水阀电动装置加装加长杆施工 。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587,086.19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略) 电子采购门户(网址:http://**)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08: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电子采购门户(网址:http://**)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睿禧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水厂路3号西村水厂

采购方: (略)

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广东, (略) ,荔湾区,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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