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博大年度速度管柱排水采气工程框架协议变更
塔里木油田博大年度速度管柱排水采气工程框架协议变更
塔里木油田博大2023-2025年度速度管柱排水采气工程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3-XJT18-FK22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资金来自中国石 (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大北气田及博孜部分区块于2010年开展试采工作,2014年正式进行开发。近年来随着气田的开发生产,气田出水情况愈加严重,截至2023年7月,气田已有见水井35口,产能下降主要受到气井见水影响。目前受到地层压力下降等因素影响,部分单井排水量无法达到需求,为增大单井排水量,延缓气藏水侵,对博大采油气管理区速度管柱排水采气工程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
根据塔里木油田博大采油气管理区生产安排,开展速度管柱排水采气工程。
服务内容包括:收集排水井工况资料;完成速度管柱排水方案设计;提供速度管柱排水作业所需的设备及材料(含井下连续油管及井口配套);配套安装速度管柱排水现场设备;收集速度管柱排水作业的相关技术参数等数据;完成现场排水采气施工报告及效果评价报告;提交单井施工总结报告等服务内容。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4.施工地点: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区域所辖井(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宿县等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现场项目负责1人,至少具有5年(含)及以上工程技术方面现场工作经验或2井次及以上气举排水采气现场作业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技术人员至少2名,均至少具有3年(含)及以上采油气工程或井下作业方面现场工作经验或1井次及以上气举排水采气现场作业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操作人员至少3名,均至少具有1年(含)及以上采油气工程或井下作业方面现场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必须接受中 (略) 认证的*级井控培训机构的井控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3.2.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确保拟投入本项目的承包商(公司级)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明确对应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包含人员姓名、岗位、对应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2)中 (略) 认证的*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3)提供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对应人员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社保的缴费证明。(4)外部承包商提供关键岗位人员供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速度管柱排水井口及井下设备:
提供型号为1.25″、1.5″及以上、材质为2205双相不锈钢连续油管,并配套相应的井口悬挂器(压力级别:105兆帕及以上)及配件。
资料提供形式:(1)设备清单;(2)设备实物照片、合格证及设备铭牌照片(包含生产厂家、设备型号、设备参数等信息);(3)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发票扫描件等扫描件。(4)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2月15日08:00至2023年12月2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一次招标失败后的需进行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 (略) (略)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
邮 箱:*@*npc.com.cn
(略) 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塔里木油田博大2023-2025年度速度管柱排水采气工程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3-XJT18-FK22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资金来自中国石 (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大北气田及博孜部分区块于2010年开展试采工作,2014年正式进行开发。近年来随着气田的开发生产,气田出水情况愈加严重,截至2023年7月,气田已有见水井35口,产能下降主要受到气井见水影响。目前受到地层压力下降等因素影响,部分单井排水量无法达到需求,为增大单井排水量,延缓气藏水侵,对博大采油气管理区速度管柱排水采气工程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
根据塔里木油田博大采油气管理区生产安排,开展速度管柱排水采气工程。
服务内容包括:收集排水井工况资料;完成速度管柱排水方案设计;提供速度管柱排水作业所需的设备及材料(含井下连续油管及井口配套);配套安装速度管柱排水现场设备;收集速度管柱排水作业的相关技术参数等数据;完成现场排水采气施工报告及效果评价报告;提交单井施工总结报告等服务内容。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4.施工地点: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区域所辖井(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宿县等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现场项目负责1人,至少具有5年(含)及以上工程技术方面现场工作经验或2井次及以上气举排水采气现场作业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技术人员至少2名,均至少具有3年(含)及以上采油气工程或井下作业方面现场工作经验或1井次及以上气举排水采气现场作业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操作人员至少3名,均至少具有1年(含)及以上采油气工程或井下作业方面现场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必须接受中 (略) 认证的*级井控培训机构的井控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3.2.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确保拟投入本项目的承包商(公司级)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明确对应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包含人员姓名、岗位、对应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2)中 (略) 认证的*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3)提供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对应人员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社保的缴费证明。(4)外部承包商提供关键岗位人员供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速度管柱排水井口及井下设备:
提供型号为1.25″、1.5″及以上、材质为2205双相不锈钢连续油管,并配套相应的井口悬挂器(压力级别:105兆帕及以上)及配件。
资料提供形式:(1)设备清单;(2)设备实物照片、合格证及设备铭牌照片(包含生产厂家、设备型号、设备参数等信息);(3)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发票扫描件等扫描件。(4)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2月15日08:00至2023年12月2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一次招标失败后的需进行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 (略) (略)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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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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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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