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山区蛇口街道蛇口新街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的补充公告
关于南山区蛇口街道蛇口新街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的补充公告
南山区蛇口街道 (略) 更新单元、西丽街道西丽北路新 (略) 更新单元、招商街道TCL (略)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已经区政府批准,在原计划有效期基础上延期一年,现予以补充公告。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2月14日
《南山区蛇口街道 (略) 更 (略)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南山区 | 蛇口街道 | (略) 更新单元 | (略) 建安(集团) (略) 、 (略) 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 20546 | ①拟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082平方米用地 (略) 基础设施、公共服 (略) 公共利益项目。 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6个月,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4年9月9日止。 |
2 | 南山区 | 西丽街道 | 西丽北路新 (略) 更新单元 | (略) (略) | 30482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二类居住等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 (略) 基础设施、公共服 (略) 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少于4573平方米(不含无偿清退用地1867平方米)。 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6个月,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4年9月9日止。 |
3 | 南山区 | 招商街道 | TCL科技大厦 城市更新单元 | (略) 华港 (略) | 15228 |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000平方米用地(不含清退用地) (略) 基础设施、公共服 (略) 公共利益项目。 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6个月,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4年9月9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 (略) 更新单 (略) 更新相关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 (略) 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 (略) 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 (略) 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 (略) 更新单元的规划建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 (略) 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南山区蛇口街道 (略) 更新单元、西丽街道西丽北路新 (略) 更新单元、招商街道TCL (略)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已经区政府批准,在原计划有效期基础上延期一年,现予以补充公告。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2月14日
《南山区蛇口街道 (略) 更 (略)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南山区 | 蛇口街道 | (略) 更新单元 | (略) 建安(集团) (略) 、 (略) 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 20546 | ①拟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082平方米用地 (略) 基础设施、公共服 (略) 公共利益项目。 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6个月,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4年9月9日止。 |
2 | 南山区 | 西丽街道 | 西丽北路新 (略) 更新单元 | (略) (略) | 30482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二类居住等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 (略) 基础设施、公共服 (略) 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少于4573平方米(不含无偿清退用地1867平方米)。 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6个月,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4年9月9日止。 |
3 | 南山区 | 招商街道 | TCL科技大厦 城市更新单元 | (略) 华港 (略) | 15228 |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000平方米用地(不含清退用地) (略) 基础设施、公共服 (略) 公共利益项目。 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6个月,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4年9月9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 (略) 更新单 (略) 更新相关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 (略) 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 (略) 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 (略) 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 (略) 更新单元的规划建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 (略) 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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