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补遗公告05
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补遗公告05
采购室2023-12-14
一、项目名称: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L13(05)-F10025。
三、公告内容
现对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技术要求(七)菜品定价原则(1)针对全体病患的菜品定价修改为:投标人根据成本核算制定菜价,面向全体病患参 (略) 病员食堂保障内容,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某单位病患食谱》(以下简称《食谱》)。《食谱》内菜品定价不得超 (略) (如重庆医科大学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区、渝中 (略) 、 (略) 等)病员食堂菜品售价。《食谱》内菜品定价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提报,招标人将对价格进行核验,核验方式为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前 (略) 病员食堂询价。同类菜品多个售价的,定价不得超过多个售价的平均值;同类菜品只有唯一售价的,定价不得超过该售价;同类菜品未查询到售价的,投标人不得售卖,需调整《食谱》。
2.技术要求(八)菜品调价机制修改为:招标人每季度组织投标人共同前 (略) 进行病员食堂菜品售价核验,根据每季度核验结果,及时调整菜品价格。
在经营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市场因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肉食品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0%时,投标人须提出成本测算依据,报请招标人开启调价磋商程序,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启动调价机制。
3.投标时投标供应商代表须随身本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修改为:若所在地区社保延迟,无法提供2023年11月社保,可提供2023年8-10月社保。
4.商务评审表一、业绩修改为:1.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 (略) 、学校(小学及以上)、党政机关(县、处及以上)、军队单位(团及以上)等提供餐饮食堂承包服务的业绩,每1个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注:1.投标人须提供的业绩资料为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含有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双方签章等内容);②合同期内任一发票复印件;2.同一食堂项目不累计得分,业绩资料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5.商务评审表二、资质信誉情况第2点修改为:2.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 (略) 级以上的餐饮行业相关的荣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数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未提供不得分。
6.商务评审表二、资质信誉情况第3点修改为:3.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获得国家行政部门相关的荣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数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未提供不得分。
7.技术评审表二、人员配备第1点修改为:1.根据投标人拟配主要人员的数量进行评分,投标人需配置不少于40人的经营团队,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其中,等级厨师不少于10人(二级以上厨师不得少于3人、具有资质的面点师不少于1人、具有资质的营养师不少于1人),达不到此项要求的投标人人得0分。在满足招标文件的人数要求基础上二级厨师每增加1人得0.5分,最高得2分;具有资质的面点师每增加1人得0.5分,最高得1分;具有资质的营养师每增加1人得0.5分,最高得1分。(二级以上厨师需要提供投标前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数量在入场经营后不得随意减少,若随意减少1人,扣除履约保证金10%,减少2人扣除20%,以此类推)
8.技术评审表七、菜品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在符合招标文件菜品要求【技术要求(五)(六)(七)】的基础上制定菜单,每增加一种菜品得0.5分,最高的得标准分。(投标人提 (略) 病员食堂价格相关证明材料,可为菜品公示价格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除以上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3)*
采购室2023-12-14
一、项目名称: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L13(05)-F10025。
三、公告内容
现对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技术要求(七)菜品定价原则(1)针对全体病患的菜品定价修改为:投标人根据成本核算制定菜价,面向全体病患参 (略) 病员食堂保障内容,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某单位病患食谱》(以下简称《食谱》)。《食谱》内菜品定价不得超 (略) (如重庆医科大学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区、渝中 (略) 、 (略) 等)病员食堂菜品售价。《食谱》内菜品定价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提报,招标人将对价格进行核验,核验方式为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前 (略) 病员食堂询价。同类菜品多个售价的,定价不得超过多个售价的平均值;同类菜品只有唯一售价的,定价不得超过该售价;同类菜品未查询到售价的,投标人不得售卖,需调整《食谱》。
2.技术要求(八)菜品调价机制修改为:招标人每季度组织投标人共同前 (略) 进行病员食堂菜品售价核验,根据每季度核验结果,及时调整菜品价格。
在经营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市场因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肉食品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0%时,投标人须提出成本测算依据,报请招标人开启调价磋商程序,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启动调价机制。
3.投标时投标供应商代表须随身本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修改为:若所在地区社保延迟,无法提供2023年11月社保,可提供2023年8-10月社保。
4.商务评审表一、业绩修改为:1.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 (略) 、学校(小学及以上)、党政机关(县、处及以上)、军队单位(团及以上)等提供餐饮食堂承包服务的业绩,每1个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注:1.投标人须提供的业绩资料为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含有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双方签章等内容);②合同期内任一发票复印件;2.同一食堂项目不累计得分,业绩资料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5.商务评审表二、资质信誉情况第2点修改为:2.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 (略) 级以上的餐饮行业相关的荣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数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未提供不得分。
6.商务评审表二、资质信誉情况第3点修改为:3.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获得国家行政部门相关的荣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数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未提供不得分。
7.技术评审表二、人员配备第1点修改为:1.根据投标人拟配主要人员的数量进行评分,投标人需配置不少于40人的经营团队,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其中,等级厨师不少于10人(二级以上厨师不得少于3人、具有资质的面点师不少于1人、具有资质的营养师不少于1人),达不到此项要求的投标人人得0分。在满足招标文件的人数要求基础上二级厨师每增加1人得0.5分,最高得2分;具有资质的面点师每增加1人得0.5分,最高得1分;具有资质的营养师每增加1人得0.5分,最高得1分。(二级以上厨师需要提供投标前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数量在入场经营后不得随意减少,若随意减少1人,扣除履约保证金10%,减少2人扣除20%,以此类推)
8.技术评审表七、菜品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在符合招标文件菜品要求【技术要求(五)(六)(七)】的基础上制定菜单,每增加一种菜品得0.5分,最高的得标准分。(投标人提 (略) 病员食堂价格相关证明材料,可为菜品公示价格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除以上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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