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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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 (略) 抚宁区行政审批 (略) 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抚审批字【202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抚宁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抚宁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1.2建设地点: (略) 抚宁区坟坨镇、留守营镇。2.1.3项目规模:计划对宋留干渠渠首拦河坝、干渠老旧渠道及部分建筑进行更新改造。渠道改造包括:土渠混凝土护砌3.96km。渡槽1处,过路涵及暗涵2处,倒虹吸3处,机耕桥1座,沿途分水闸20座,末端节制闸1座,末端取水泵站1座,末端管线长3.0km,信息化建设等。拦河坝改造包括:拦河坝及交通桥等。渠首拦河坝堤防采用 50 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级别为 2 级。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且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5 09:00至2023-12-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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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G*1-3)进行更正如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1、公告中“3.1.6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中盛 (略) 联系人:王晶、黄慧萍 联系电话:0335-*;招标人: (略) 抚宁区水务局 联系人:贺强 联系电话:0335-*,行政监督部门: (略) 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335-*。” 2、公告中“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款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9时00分。 更正为: 1、“3.1.6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中盛 (略) 联系人:王晶、黄慧萍 联系电话:0335-*;招标人: (略) 抚宁区水务局 联系人:贺强 联系电话:0335-*,行政监督部门: (略) 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335-*。” 2、“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主会场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海港区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4楼)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款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 9时00分。 秦皇岛中盛 (略) 2023年12月15日 |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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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 (略) 抚宁区行政审批 (略) 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抚审批字【202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抚宁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抚宁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1.2建设地点: (略) 抚宁区坟坨镇、留守营镇。2.1.3项目规模:计划对宋留干渠渠首拦河坝、干渠老旧渠道及部分建筑进行更新改造。渠道改造包括:土渠混凝土护砌3.96km。渡槽1处,过路涵及暗涵2处,倒虹吸3处,机耕桥1座,沿途分水闸20座,末端节制闸1座,末端取水泵站1座,末端管线长3.0km,信息化建设等。拦河坝改造包括:拦河坝及交通桥等。渠首拦河坝堤防采用 50 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级别为 2 级。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且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5 09:00至2023-12-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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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G*1-3)进行更正如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1、公告中“3.1.6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中盛 (略) 联系人:王晶、黄慧萍 联系电话:0335-*;招标人: (略) 抚宁区水务局 联系人:贺强 联系电话:0335-*,行政监督部门: (略) 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335-*。” 2、公告中“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款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9时00分。 更正为: 1、“3.1.6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中盛 (略) 联系人:王晶、黄慧萍 联系电话:0335-*;招标人: (略) 抚宁区水务局 联系人:贺强 联系电话:0335-*,行政监督部门: (略) 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335-*。” 2、“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主会场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海港区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4楼)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款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 9时00分。 秦皇岛中盛 (略) 2023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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