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医疗保障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02: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甜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医疗保障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9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东城水岸)5幢8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YTZB[X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人工作安排,开标时间延期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15 09:30:00,更正为:2023-12-21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2-15 09:30:00,更正为:2023-12-21 09:00:00。
原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合同签订时限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现更正为: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
询价内容及要求补充要求:1供应商应须提供不少于3台的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供询价小组评审时对应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详细要求。
2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中标人须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的赔偿金。
原招标文件的交货时间要求为:1、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45台;2、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213台;3、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设备对接(包括安装实施服务、业务系统对接)
现更正为:
1、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45台;2、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213台;3、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设备对接(包括安装实施服务、业务系统对接)
原招标文件的支付方式为:1、运行正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现更正为:
1、设备到货45台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2、待剩余设备全部到货且运行正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9楼
联系方式: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略)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东城水岸)5幢8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甜甜
电话:*
(略)
2023年12月15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医疗保障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02: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甜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医疗保障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9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东城水岸)5幢8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YTZB[X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人工作安排,开标时间延期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15 09:30:00,更正为:2023-12-21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2-15 09:30:00,更正为:2023-12-21 09:00:00。
原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合同签订时限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现更正为: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
询价内容及要求补充要求:1供应商应须提供不少于3台的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供询价小组评审时对应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详细要求。
2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中标人须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的赔偿金。
原招标文件的交货时间要求为:1、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45台;2、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213台;3、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设备对接(包括安装实施服务、业务系统对接)
现更正为:
1、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45台;2、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213台;3、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设备对接(包括安装实施服务、业务系统对接)
原招标文件的支付方式为:1、运行正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现更正为:
1、设备到货45台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2、待剩余设备全部到货且运行正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9楼
联系方式: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略)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东城水岸)5幢8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甜甜
电话:*
(略)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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