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铜陵市义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CGSF2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义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做如下修改:
序号 | 原内容 | 现修改为 |
1 | 评审办法 “服务水平及能力(20分)”中: ①供应商具有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3分; 注: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注:提供仪器设备照片、仪器设备购买【或租赁(租赁期限应当涵盖项目实施期限)】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具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3分。 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授权范围须含土壤项,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需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有效”,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供 (略) 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壤类奖项(获奖励)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取一次得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奖项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颁发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等评审因素,否则应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影印件。 | ①供应商具有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6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注:提供仪器设备照片、仪器设备购买【或租赁(租赁期限应当涵盖项目实施期限)】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具有一项得4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授权范围须含土壤项,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状态为“有效”,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2.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义安区锦绣路2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兴业 (略)
地址: (略) 铜冠商务大厦101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话:*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CGSF2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义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做如下修改:
序号 | 原内容 | 现修改为 |
1 | 评审办法 “服务水平及能力(20分)”中: ①供应商具有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3分; 注: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注:提供仪器设备照片、仪器设备购买【或租赁(租赁期限应当涵盖项目实施期限)】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具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3分。 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授权范围须含土壤项,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需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有效”,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供 (略) 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壤类奖项(获奖励)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取一次得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奖项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颁发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等评审因素,否则应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影印件。 | ①供应商具有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6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注:提供仪器设备照片、仪器设备购买【或租赁(租赁期限应当涵盖项目实施期限)】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具有一项得4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授权范围须含土壤项,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状态为“有效”,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2.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义安区锦绣路2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兴业 (略)
地址: (略) 铜冠商务大厦10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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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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