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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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略) 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0002

各投标人:

本通 (略) 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回复

1、本招标文件(p157页)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17.1.2 固定价格风险范围中(5)本项目土方外运运距按榕财建〔2018〕438 号文件执行,土石方外运运距按 45km 和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外)计取,实际运距在 45km 以内按实调整,超出 45km 按 45km 包干计取。 (6)泥浆外运运距按 20km 和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外)计取,实际运距在 20km 以内按实调整,超出 20km 按 20km 包干计取。因为解放大桥限重10t,而上述两个条款按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外)计取,不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议均修改成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内)计取。

回答: 因解放大桥限重10t,考虑施工过程中桥梁的安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17.1.2条款“固定价格风险范围”中的第(5)和(6)点现更改如下:“(5)本项目土方外运运距按榕财建〔2018〕438 号文件执行,土石方外运运距按 45km 和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内)计取,实际运距在 45km 以内按实调整,超出 45km 按 45km 包干计取。 (6)泥浆外运运距按 20km 和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内)计取,实际运距在 20km 以内按实调整,超出 20km 按 20km 包干计取。”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正

1、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条款修改如下: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74)分

承包人建议书:(0)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0)分

承包人投融资方案:(0)分

资信业绩部分:(26分)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承包人投融资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2、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条款中“企业获奖证书”修改如下:

企业获奖

证书(4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单位提供)前三年内获得过以下奖项的计取对应分数,最多提供4个业绩,本项满分4分:

①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民用获奖项目中建筑设计类别获得一等奖的每项业绩得0.75分,二等奖的得0.5分,三等奖的得0.25分,每提供一个奖项最高得0.75分。

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民用获奖项目中建筑设计类别获得一等奖的每项业绩得1分,二等奖的得0.75分,三等奖的得0.5分,每提供一个奖项最高得1分。

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否则,其奖项不计。

3、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条款中“企业资质资格”修改如下:

企业资质资格(1分)

①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0.5分,本小项满分为0.5分。

②本项目内含夜景亮化专项施工内容。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0.5分,本小项满分为0.5分。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 (略)

2023年12月15日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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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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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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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5
    交易结果公告

(略) 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0002

各投标人:

本通 (略) 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回复

1、本招标文件(p157页)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17.1.2 固定价格风险范围中(5)本项目土方外运运距按榕财建〔2018〕438 号文件执行,土石方外运运距按 45km 和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外)计取,实际运距在 45km 以内按实调整,超出 45km 按 45km 包干计取。 (6)泥浆外运运距按 20km 和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外)计取,实际运距在 20km 以内按实调整,超出 20km 按 20km 包干计取。因为解放大桥限重10t,而上述两个条款按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外)计取,不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议均修改成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内)计取。

回答: 因解放大桥限重10t,考虑施工过程中桥梁的安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17.1.2条款“固定价格风险范围”中的第(5)和(6)点现更改如下:“(5)本项目土方外运运距按榕财建〔2018〕438 号文件执行,土石方外运运距按 45km 和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内)计取,实际运距在 45km 以内按实调整,超出 45km 按 45km 包干计取。 (6)泥浆外运运距按 20km 和自卸汽车(载重 10t 以内)计取,实际运距在 20km 以内按实调整,超出 20km 按 20km 包干计取。”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正

1、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条款修改如下: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74)分

承包人建议书:(0)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0)分

承包人投融资方案:(0)分

资信业绩部分:(26分)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承包人投融资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2、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条款中“企业获奖证书”修改如下:

企业获奖

证书(4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单位提供)前三年内获得过以下奖项的计取对应分数,最多提供4个业绩,本项满分4分:

①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民用获奖项目中建筑设计类别获得一等奖的每项业绩得0.75分,二等奖的得0.5分,三等奖的得0.25分,每提供一个奖项最高得0.75分。

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民用获奖项目中建筑设计类别获得一等奖的每项业绩得1分,二等奖的得0.75分,三等奖的得0.5分,每提供一个奖项最高得1分。

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否则,其奖项不计。

3、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条款中“企业资质资格”修改如下:

企业资质资格(1分)

①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0.5分,本小项满分为0.5分。

②本项目内含夜景亮化专项施工内容。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0.5分,本小项满分为0.5分。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 (略)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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