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CZB-*
二、项目名称:天一广场保洁服务项目
三、更正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标准: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今具有综合性商业广场或商场保洁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更正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综合性商业广场或商场保洁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一中投标人业绩: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保洁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广场保洁项目业绩的,得2分,须提供业绩合同。更正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保洁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广场保洁项目业绩的,得2分,须提供业绩合同。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商业广场保洁项目业绩的,得1分,须提供业绩合同。更正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商业广场保洁项目业绩的,得1分,须提供业绩合同。
3、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一中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5年1月1日至今更正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4、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二中投标人业绩:
2015年1月1日至今更正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二中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5年1月1日至今更正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四、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更正内容有冲突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本更正公告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略)
主管单位: (略)
招标代理人:佑昌 (略)
监管单位:宁波 (略)
一、项目编号:YCZB-*
二、项目名称:天一广场保洁服务项目
三、更正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标准: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今具有综合性商业广场或商场保洁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更正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综合性商业广场或商场保洁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一中投标人业绩: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保洁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广场保洁项目业绩的,得2分,须提供业绩合同。更正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保洁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广场保洁项目业绩的,得2分,须提供业绩合同。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商业广场保洁项目业绩的,得1分,须提供业绩合同。更正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商业广场保洁项目业绩的,得1分,须提供业绩合同。
3、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一中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5年1月1日至今更正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4、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二中投标人业绩:
2015年1月1日至今更正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二中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5年1月1日至今更正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四、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更正内容有冲突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本更正公告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略)
主管单位: (略)
招标代理人:佑昌 (略)
监管单位:宁波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