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补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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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补充采购公告

桑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补充)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桑植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的 桑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补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桑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补充)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桑财采计【2023】-157

3、委托代理编号:QLZJJZB2023-007

4、采购项目预算:329.2432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履行期限:

包一:样品测试供应商确保收到流转的样品后15天内完成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及结果上报工作。未通过质控验收的测试化验批次样品需在10天内完成土壤样品重检及结果上报工作。全部样品检测须于2024年3月完成。

包二: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县级成果验收、数据汇交与整理分析,并按县级成果清单将全套成果 (略) 、省、市土壤三普办,申请验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包一

剖面分层样品测试化验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04个

169.2432万元

169.2432万元

包二

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项

160万元

160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日08时0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CA登录”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1月5 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4年1月5 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代理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黄柏玉

2、电话: *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桑植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 桑植县澧源镇

(3)联系人: 黄柏玉

(4)邮 编:*

(5)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深圳 (略)

(2)地 址:永定区官黎坪办事处八达小区50栋二楼(本项目联系地址)

(3)联系人:许云芳

(4)邮 编:*

(5)电 话: *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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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补充)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桑植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的 桑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补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桑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补充)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桑财采计【2023】-157

3、委托代理编号:QLZJJZB2023-007

4、采购项目预算:329.2432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履行期限:

包一:样品测试供应商确保收到流转的样品后15天内完成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及结果上报工作。未通过质控验收的测试化验批次样品需在10天内完成土壤样品重检及结果上报工作。全部样品检测须于2024年3月完成。

包二: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县级成果验收、数据汇交与整理分析,并按县级成果清单将全套成果 (略) 、省、市土壤三普办,申请验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包一

剖面分层样品测试化验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04个

169.2432万元

169.2432万元

包二

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项

160万元

160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日08时0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CA登录”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1月5 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4年1月5 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代理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黄柏玉

2、电话: *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桑植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 桑植县澧源镇

(3)联系人: 黄柏玉

(4)邮 编:*

(5)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深圳 (略)

(2)地 址:永定区官黎坪办事处八达小区50栋二楼(本项目联系地址)

(3)联系人:许云芳

(4)邮 编:*

(5)电 话: *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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