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鸣镇丁山俞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道路工程第2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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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鸣镇丁山俞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道路工程第2次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CGSG1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钟鸣镇*山俞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道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磋商文件部分内容现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内容:

现修改为:

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览表-30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主要成交标的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由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主要成交标的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示。

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览表-34其他

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政采贷”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申请融资,具体操作流程及金融机构联系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栏的表述,进一步增强企业融资便利性。

2、加快采购资金支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原则上不得晚于7个工作日。严禁拖欠政府采购合同账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3、如交易系统中相关操作内容与磋商文件正文不符的,以磋商文件以准。如供应商在文件编制和递交、评委在评审过程遇到系统无法实现的情况,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门(0562-*)联系。

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政采贷”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申请融资,具体操作流程及金融机构联系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栏的表述,进一步增强企业融资便利性。

2、电子保函业务指引:全面推广履约电子保函和预付款电子保函应用工作。涉及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交易主体如需开展电子保函业务, (略) 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专栏进行申请,切实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3、加快采购资金支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原则上不得晚于7个工作日。严禁拖欠政府采购合同账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4、如交易系统中相关操作内容与磋商文件正文不符的,以磋商文件为准。如供应商在文件编制和递交、评委在评审过程遇到系统无法实现的情况,请及时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以公告为准)以及中心信息技术部门(*)联系。

2.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义安区钟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义安区钟鸣路与龙泉南路交汇处附近西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建泰 (略)

地址: (略) 义安区顺安镇东城大道660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CGSG1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钟鸣镇*山俞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道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磋商文件部分内容现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内容:

现修改为:

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览表-30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主要成交标的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由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主要成交标的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示。

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览表-34其他

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政采贷”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申请融资,具体操作流程及金融机构联系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栏的表述,进一步增强企业融资便利性。

2、加快采购资金支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原则上不得晚于7个工作日。严禁拖欠政府采购合同账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3、如交易系统中相关操作内容与磋商文件正文不符的,以磋商文件以准。如供应商在文件编制和递交、评委在评审过程遇到系统无法实现的情况,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门(0562-*)联系。

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政采贷”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申请融资,具体操作流程及金融机构联系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栏的表述,进一步增强企业融资便利性。

2、电子保函业务指引:全面推广履约电子保函和预付款电子保函应用工作。涉及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交易主体如需开展电子保函业务, (略) 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专栏进行申请,切实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3、加快采购资金支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原则上不得晚于7个工作日。严禁拖欠政府采购合同账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4、如交易系统中相关操作内容与磋商文件正文不符的,以磋商文件为准。如供应商在文件编制和递交、评委在评审过程遇到系统无法实现的情况,请及时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以公告为准)以及中心信息技术部门(*)联系。

2.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义安区钟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义安区钟鸣路与龙泉南路交汇处附近西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建泰 (略)

地址: (略) 义安区顺安镇东城大道660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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