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
电梯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
电梯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AQ-2023-0892 JC*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梯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3页第2条更正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任一项一致的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
2、招标文件第6页“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6-*。”更正为“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6-*。”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更正为“□是 ?否 ,详见采购需求”。
4、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履约保证金”更正为
“金额:□免收
?合同价的 2.5%
□定额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元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本票?保险?保函
收取单位:采购人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5、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更正为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
接收部门:交易一部
联系电话:0556-*
通讯地址: (略) 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交易一部
后文附“质疑范本”
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通讯地址: (略) 菱湖北路32号”。
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如有)”更正为“(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供应商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7、招标文件第17页第5条更正为“投标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
8、招标文件第18页第7.1条更正为“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略) 政府采购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9、招标文件第19页12.1条更正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0、招标文件第24页21.2.2条更正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中国”网 站 ( 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11、招标文件第25页22.2.2 条更正为“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足3个不同品牌,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审并予以废标。”
12、招标文件第25页22.3 条更正为“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2.2 款规定处理”。
13、招标文件第25页22.4.1 条更正为“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内,以询标函发出时间为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内,以询标函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
14、招标文件第26页22.5条更正为“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若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并修正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5、招标文件第28页26.1条更正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调整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16、招标文件第30页31.4 更正为“采购单位对在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项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略) 政府采购网等网站进行公告。采购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17、招标文件第30页32.2 更正为“32.2 若中标人不能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8、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增加“①本项目主要标的为乘客电梯兼无障碍客梯,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②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将逐条核对,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虚假响应等,采购人有权报监管部门并追究违约责任。③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若投标提供了招标文件未要求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评审。④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的反映评审内容,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不予认可,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要求。
19、招标文件第38页“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第2条更正为“保修及售后服务:依据商品的保修条款及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原厂质保,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中标人保修五年。在质保期内,电梯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排除故障”。
20、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更正为“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2.6 |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
2.17 | 检验和验收: |
2.20 | 履约保证金: |
... | ... |
21、招标文件“诚信投标承诺书”第十一条更正为“如在投标过程和评标结果公告质疑期内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22、招标文件第65页第2条更正为“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 ”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社会(儿童) (略)
地 址: (略) 宜秀区杨桥镇宣店社区
联 系 人:洪学敏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大观区龙山路213号
联 系 人:江月年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学敏
电 话:0556-*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信息:
电梯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AQ-2023-0892 JC*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梯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3页第2条更正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任一项一致的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
2、招标文件第6页“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6-*。”更正为“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6-*。”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更正为“□是 ?否 ,详见采购需求”。
4、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履约保证金”更正为
“金额:□免收
?合同价的 2.5%
□定额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元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本票?保险?保函
收取单位:采购人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5、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更正为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
接收部门:交易一部
联系电话:0556-*
通讯地址: (略) 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交易一部
后文附“质疑范本”
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通讯地址: (略) 菱湖北路32号”。
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如有)”更正为“(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供应商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7、招标文件第17页第5条更正为“投标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
8、招标文件第18页第7.1条更正为“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略) 政府采购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9、招标文件第19页12.1条更正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0、招标文件第24页21.2.2条更正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中国”网 站 ( 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11、招标文件第25页22.2.2 条更正为“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足3个不同品牌,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审并予以废标。”
12、招标文件第25页22.3 条更正为“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2.2 款规定处理”。
13、招标文件第25页22.4.1 条更正为“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内,以询标函发出时间为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内,以询标函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
14、招标文件第26页22.5条更正为“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若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并修正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5、招标文件第28页26.1条更正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调整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16、招标文件第30页31.4 更正为“采购单位对在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项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略) 政府采购网等网站进行公告。采购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17、招标文件第30页32.2 更正为“32.2 若中标人不能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8、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增加“①本项目主要标的为乘客电梯兼无障碍客梯,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②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将逐条核对,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虚假响应等,采购人有权报监管部门并追究违约责任。③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若投标提供了招标文件未要求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评审。④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的反映评审内容,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不予认可,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要求。
19、招标文件第38页“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第2条更正为“保修及售后服务:依据商品的保修条款及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原厂质保,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中标人保修五年。在质保期内,电梯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排除故障”。
20、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更正为“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2.6 |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
2.17 | 检验和验收: |
2.20 | 履约保证金: |
... | ... |
21、招标文件“诚信投标承诺书”第十一条更正为“如在投标过程和评标结果公告质疑期内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22、招标文件第65页第2条更正为“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 ”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社会(儿童) (略)
地 址: (略) 宜秀区杨桥镇宣店社区
联 系 人:洪学敏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大观区龙山路213号
联 系 人:江月年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学敏
电 话:0556-*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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