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4年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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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4年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4年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客运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7:10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颖贤、刘秀辉
项目联系电话 020-*-302、301
采购单位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黄埔区云埔街道果园五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颖贤、刘秀辉 020-*-302、3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30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4年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的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更正为:2023年12月21日17点30分。

(二)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更正为:2023年1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三)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书)》内“三、服务要求(一)车辆要求”中的车辆要求:

1.“1.提供服务的车辆具备要求:55座大客车1辆”更正为:“★1.提供服务的车辆具备要求:50-54座大客车1辆”;

2.“提供服务的车辆为新能源汽车”更正为:“提供服务的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变更为:26.355万元/年,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书)》内“四、预算构成”更正为:“251天*1辆*1050元/辆/天=*元÷10000=26.355万元。”

(五)原磋商文件《附表2:技术评价表》评审因素“拟投入车辆的配备情况”中的第4点更正为:“4.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服务的车辆技术性能良好,车内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乘客门有前门和中后门,车辆空调有制冷制暖功能,车辆车况和运营资质必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得2分。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服务的车辆为新能源汽车:得2分。提供承诺函。未承诺或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

磋商文件其他地方如涉及上述内容亦作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址: (略) 黄埔区云埔街道果园五路9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联系方式:梁颖贤、刘秀辉 020-*-302、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颖贤、刘秀辉

电 话:  020-*-302、30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4年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客运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7:10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颖贤、刘秀辉
项目联系电话 020-*-302、301
采购单位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黄埔区云埔街道果园五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颖贤、刘秀辉 020-*-302、3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30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4年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的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更正为:2023年12月21日17点30分。

(二)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更正为:2023年1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三)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书)》内“三、服务要求(一)车辆要求”中的车辆要求:

1.“1.提供服务的车辆具备要求:55座大客车1辆”更正为:“★1.提供服务的车辆具备要求:50-54座大客车1辆”;

2.“提供服务的车辆为新能源汽车”更正为:“提供服务的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变更为:26.355万元/年,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书)》内“四、预算构成”更正为:“251天*1辆*1050元/辆/天=*元÷10000=26.355万元。”

(五)原磋商文件《附表2:技术评价表》评审因素“拟投入车辆的配备情况”中的第4点更正为:“4.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服务的车辆技术性能良好,车内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乘客门有前门和中后门,车辆空调有制冷制暖功能,车辆车况和运营资质必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得2分。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服务的车辆为新能源汽车:得2分。提供承诺函。未承诺或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

磋商文件其他地方如涉及上述内容亦作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址: (略) 黄埔区云埔街道果园五路9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联系方式:梁颖贤、刘秀辉 020-*-302、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颖贤、刘秀辉

电 话:  020-*-3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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