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职工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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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职工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机关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7:34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武侯祠大街1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第2包: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综合评分明细表”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八章 “评审方法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2包: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中“序号3 履约能力 评分标准 4、供应商具有食材配送车辆10辆及以上得2分,每提供一辆自有冷链配送车加0.5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自有车辆提供购车发票及车辆行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交后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提供虚假材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现更正为:“4、供应商具有食材配送车辆10辆及以上得2分,其中每提供一辆冷链配送车得0.5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自有车辆提供购车发票及车辆行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交后采购人将核实存档备案,提供虚假材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备案编号:*36221[2023]00427;2、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028-*、028-*;3、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厅机关

地址: (略) 武侯祠大街180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王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3年12月15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机关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7:34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武侯祠大街1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第2包: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综合评分明细表”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八章 “评审方法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2包: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中“序号3 履约能力 评分标准 4、供应商具有食材配送车辆10辆及以上得2分,每提供一辆自有冷链配送车加0.5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自有车辆提供购车发票及车辆行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交后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提供虚假材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现更正为:“4、供应商具有食材配送车辆10辆及以上得2分,其中每提供一辆冷链配送车得0.5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自有车辆提供购车发票及车辆行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交后采购人将核实存档备案,提供虚假材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备案编号:*36221[2023]00427;2、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028-*、028-*;3、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厅机关

地址: (略) 武侯祠大街180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王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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