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L-2023-12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安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95 万元,招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投资约 3095 万元(以后期财政实际评审金额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
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罚。
3.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均未列入)
3.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4.1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
午 8:30~11:30,下午 15:00~18:0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4.2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
件地点: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安阳县政府
院内)6 号楼 103 室)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0 元;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 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
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
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 套,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开标室 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开标室
七、其他
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解放大
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
1.1 项目名称: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1.2 招标编号:HCZL-2023-12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磋商内容和范围:本项目引入一家社会投资方拟对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
充耕地进行建设、管理、移交等工作;社会投资方中标之后 7 日内,与采购人签署《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合作协议》;采购人与中标社会投资方签订合作协议
后,投资方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要求选定项目的施工单位。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2.2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 3095 万元(以后期财政实际评审金额为准)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最高限价:10000 元/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2.6 合同履行期限:365 日历天。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3.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均未列入)
3.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5:00~18:0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 (略) 解放大
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0 元;
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 执照副本、组
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 套,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提交
5.1.响应文件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开
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1. 采购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 (略)
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大楼 6 楼
联系人:徐彦超
联系方式:0372-*
2.采购代理机构: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地址: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
联系人:刘海龙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 (略)
地 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大楼 6 楼
联 系 人:徐彦超
电 话:0372-*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地 址: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
联 系 人: 刘海龙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L-2023-12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安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95 万元,招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投资约 3095 万元(以后期财政实际评审金额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
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罚。
3.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均未列入)
3.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4.1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
午 8:30~11:30,下午 15:00~18:0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4.2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
件地点: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安阳县政府
院内)6 号楼 103 室)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0 元;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 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
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
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 套,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开标室 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开标室
七、其他
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解放大
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
1.1 项目名称: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1.2 招标编号:HCZL-2023-12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磋商内容和范围:本项目引入一家社会投资方拟对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
充耕地进行建设、管理、移交等工作;社会投资方中标之后 7 日内,与采购人签署《安阳县 2023
年度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合作协议》;采购人与中标社会投资方签订合作协议
后,投资方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要求选定项目的施工单位。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2.2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 3095 万元(以后期财政实际评审金额为准)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最高限价:10000 元/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2.6 合同履行期限:365 日历天。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3.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均未列入)
3.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5:00~18:0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 (略) 解放大
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0 元;
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 执照副本、组
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 套,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提交
5.1.响应文件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开
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1. 采购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 (略)
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大楼 6 楼
联系人:徐彦超
联系方式:0372-*
2.采购代理机构: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地址: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
联系人:刘海龙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 (略)
地 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大楼 6 楼
联 系 人:徐彦超
电 话:0372-*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地 址: (略) 解放大道 160 号(老 (略) 内)6 号楼 103 室
联 系 人: 刘海龙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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