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河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更正公告
李家河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更正公告
李家河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ZJXS2023-0123
项目名称:李家河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16,00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李家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站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4,716,00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16,00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 *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16,008.00 | 4,716,00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水质检测设备安装3个月,平台部署4个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李家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站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李家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站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01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01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书面承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信用查询截图: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注意事项
(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 (略) ,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 (略) 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
http://**-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3)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http://**/)注册登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7)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名称: (略) 李家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站
地址:蓝田县辋川镇山底村
联系方式:*
名称: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工
电话:*
华 (略)
2023年12月15日
李家河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ZJXS2023-0123
项目名称:李家河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16,00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李家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站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4,716,00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16,00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 *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16,008.00 | 4,716,00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水质检测设备安装3个月,平台部署4个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李家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站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李家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站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水质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01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01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书面承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信用查询截图: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注意事项
(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 (略) ,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 (略) 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
http://**-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3)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http://**/)注册登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7)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名称: (略) 李家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站
地址:蓝田县辋川镇山底村
联系方式:*
名称: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工
电话:*
华 (略)
2023年12月1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