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信息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信息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T-ZB00-298-2023.1B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信息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18 09:30:00,更正为:2023-12-21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18 09:30:00,更正为:2023-12-21 14:30:0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白永霞,更正为:谭晶晶。
本项目交货期不做改变,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7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发[2020]15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八)特别注意:
特别注意: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一套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线下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喜悦里25幢A座7层709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谭晶晶
联系电话:*
名称:陕西交通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文景路19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中昕 (略)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晶晶
电话:*
中昕 (略)
2023年12月17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T-ZB00-298-2023.1B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信息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18 09:30:00,更正为:2023-12-21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18 09:30:00,更正为:2023-12-21 14:30:0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白永霞,更正为:谭晶晶。
本项目交货期不做改变,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7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发[2020]15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八)特别注意:
特别注意: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一套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线下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喜悦里25幢A座7层709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谭晶晶
联系电话:*
名称:陕西交通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文景路19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中昕 (略)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晶晶
电话:*
中昕 (略)
202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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