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在线总磷总氮及氨氮分析仪配套用标样核查仪2套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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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在线总磷总氮及氨氮分析仪配套用标样核查仪2套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比选公告

污水在线总磷总氮及氨氮分析仪配套用标样核查仪2套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污水在线总磷总氮及氨氮分析仪配套用标样核查仪2套采购项目,比选人为 重庆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采购清单:标样核查仪ES-3200SC(2套)。

2.2投标人提供的标样核查仪ES-3200SC须与比选人现有设备在线氨氮分析仪、在线总磷总氮分析仪相匹配,须为现有在线氨氮分析仪、在线总磷总氮分析仪同厂家/品牌产品,以及满足通讯协议对接,满足HJ355-2019规范要求。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双方签订有效合同后,收到需求通知后4周内交付约定的标的物,并完成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污水厂内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比选货物应为全新原厂正品产品,享受制造商质保(提供制作商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货品到货时应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合格证或者质量认证证书或者报关单等。比选人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为仿制或不合格产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付不少于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类似购销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7万元以上的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5.2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5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 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12月 22 日 9 时 00 分前,纸质投标文件请 (略) 长寿区化南二路3号重庆 (略) 。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22 日 9 时 00(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 (略)

地 址: (略) 长寿区化南二路3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比选公告

污水在线总磷总氮及氨氮分析仪配套用标样核查仪2套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污水在线总磷总氮及氨氮分析仪配套用标样核查仪2套采购项目,比选人为 重庆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采购清单:标样核查仪ES-3200SC(2套)。

2.2投标人提供的标样核查仪ES-3200SC须与比选人现有设备在线氨氮分析仪、在线总磷总氮分析仪相匹配,须为现有在线氨氮分析仪、在线总磷总氮分析仪同厂家/品牌产品,以及满足通讯协议对接,满足HJ355-2019规范要求。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双方签订有效合同后,收到需求通知后4周内交付约定的标的物,并完成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污水厂内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比选货物应为全新原厂正品产品,享受制造商质保(提供制作商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货品到货时应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合格证或者质量认证证书或者报关单等。比选人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为仿制或不合格产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付不少于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类似购销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7万元以上的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5.2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5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 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12月 22 日 9 时 00 分前,纸质投标文件请 (略) 长寿区化南二路3号重庆 (略) 。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22 日 9 时 00(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 (略)

地 址: (略) 长寿区化南二路3号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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