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政务中心搬迁建设项目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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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政务中心搬迁建设项目答疑澄清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CA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施秉县政务中心搬迁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分办法 系统评分办法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2、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 (略) 、 (略) 、 (略) 。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施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施秉县
项目联系人:潘文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贵久和 (略)
地址: (略) 隆源公馆6栋2单元1103号
联系人:李梅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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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CA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施秉县政务中心搬迁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分办法 系统评分办法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2、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 (略) 、 (略) 、 (略) 。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施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施秉县
项目联系人:潘文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贵久和 (略)
地址: (略) 隆源公馆6栋2单元1103号
联系人: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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