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一、澄清内容:我公司代理的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现做如下澄清:招标文件中增加付款方式,即:付款方式如下:
一、合同签署后,*方按照合同金额的70%进行支付,作为发货预付款。
二、交货验收合格,进行分发及安装。安装调试结束,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后,*方需配合完成相关资料的整理申报,核实无误后,*方按照合同金额的20%进行结算支付。
三、项目试运行结束,完成最终验收后,*方需配合完成相关资料的整理申报,核实无误后,*方按照合同金额的10%进行结算支付。
四、质保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月3日15时00分,其他内容不变。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 (略)
地 址 : (略)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万商大厦裙楼3层318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旭潢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一、澄清内容:我公司代理的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现做如下澄清:招标文件中增加付款方式,即:付款方式如下:
一、合同签署后,*方按照合同金额的70%进行支付,作为发货预付款。
二、交货验收合格,进行分发及安装。安装调试结束,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后,*方需配合完成相关资料的整理申报,核实无误后,*方按照合同金额的20%进行结算支付。
三、项目试运行结束,完成最终验收后,*方需配合完成相关资料的整理申报,核实无误后,*方按照合同金额的10%进行结算支付。
四、质保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月3日15时00分,其他内容不变。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 (略)
地 址 : (略)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万商大厦裙楼3层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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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旭潢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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