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至2025年广州供电局通信中心通信类施工与网络运行服务采购框架变更文件--招标1
2024至2025年广州供电局通信中心通信类施工与网络运行服务采购框架变更文件--招标1
内容:
2024至2025年广州供电局通信中心通信类施工与网络运行服务采购框架(招标编号:CG*7)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01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2024至2025年广州供电局通信中心通信类施工与网络运行服务采购框架”(招标编号:CG*7)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中专用资格要求、商务评分要素、技术评分要素的更正
标的13: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15: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5 | 1.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的13: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15: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1.原专用资格要求:
现更改为: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5 | 具备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 | 标的13: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15: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2.原商务评分要素要求:
适用标包:标的 13: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 15: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
(一)、商务评审(10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详细评审项 | 详细评审分项要素 | 分值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同类项目业绩 | 同类项目业绩(30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不少于三年],完成过同类项目每项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业绩的资料复印件/扫描件,最多得30分。 注:1.同类项目指的是单项监控类设备运行、检修、安装项目业绩金额应达到20万元。 2.若承接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任务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证明材料金额不一致的,以较高金额为准,时间、金额、印章等重要信息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材料。 | 30.0 |
现更改为:
适用标包:标的 13: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 15: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
(一)、商务评审(10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详细评审项 | 详细评审分项要素 | 分值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同类项目业绩 | 同类项目业绩(30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不少于三年],完成过同类项目每项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业绩的资料复印件/扫描件,最多得30分。 注:1.同类项目指的是单项系统软件功能维护或系统承载的数据维护类项目业绩应达到20万元。 2.若承接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任务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证明材料金额不一致的,以较高金额为准,时间、金额、印章等重要信息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材料。 | 30.0 |
3.原技术评分要素要求:
适用标包:标的 13: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 15: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
(二)、技术评审(10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详细评审项 | 详细评审分项要素 | 分值 |
2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30分)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 A(21-3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非常合理。内容非常详实,包括规范监控类设备检修流程,针对监控类设备检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及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制定切合项目实际的应急处置方案; B(11-2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较合理。内容较详实,包括明确监控类设备检修流程,针对监控类设备检修进行风险评估及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C(0-1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较合理,内容简单。 | 30.0 |
现更改为:
适用标包:标的 13: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 15: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
(二)、技术评审(10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详细评审项 | 详细评审分项要素 | 分值 |
2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30分)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 A(21-3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非常合理。内容非常详实,包括规范仪表测试流程,优化服务方式、人员技术培训方案等; B(11-2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较合理。内容较详实,包括明确仪表测试流程,较好的服务方式、人员技术培训方案等; C(0-1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较合理,内容简单。 | 30.0 |
2、关于招标公告中文件发售、澄清、开标评标时间的更正
1.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7时00分00秒,现延长至2023年12月23日17时00分00秒。过期无法获取。”
2.原招标公告中“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12月08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4 年01月02日09时00分00秒。”
现更改为“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12月08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4 年01月08日14时00分00秒。”
3.原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2日09时00分00秒。”
现更改为“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8日14时00分00秒。”
4.原招标文件中“澄清提出时间:在2023年12月15日16时00分前提出。”
现更改为“澄清提出时间:在2023年12月25日16时00分前提出。”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http://**)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监督部门
(一)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过程中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 (略) ;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g.cn
(二)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以下相关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广州供电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方电 (略) |
地 址: | (略) 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 地 址: | (略) 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
联 系 人: | 刘工 | 联 系 人: | 杨工 |
电 话: | 020-* | 电 话: | *-2-0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谢建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 (略)
【盖章位置】
2023年12月18日
内容:
2024至2025年广州供电局通信中心通信类施工与网络运行服务采购框架(招标编号:CG*7)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01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2024至2025年广州供电局通信中心通信类施工与网络运行服务采购框架”(招标编号:CG*7)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中专用资格要求、商务评分要素、技术评分要素的更正
标的13: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15: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5 | 1.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的13: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15: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1.原专用资格要求:
现更改为: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5 | 具备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 | 标的13: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15:2024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2.原商务评分要素要求:
适用标包:标的 13: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 15: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
(一)、商务评审(10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详细评审项 | 详细评审分项要素 | 分值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同类项目业绩 | 同类项目业绩(30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不少于三年],完成过同类项目每项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业绩的资料复印件/扫描件,最多得30分。 注:1.同类项目指的是单项监控类设备运行、检修、安装项目业绩金额应达到20万元。 2.若承接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任务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证明材料金额不一致的,以较高金额为准,时间、金额、印章等重要信息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材料。 | 30.0 |
现更改为:
适用标包:标的 13: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 15: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
(一)、商务评审(10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详细评审项 | 详细评审分项要素 | 分值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同类项目业绩 | 同类项目业绩(30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不少于三年],完成过同类项目每项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业绩的资料复印件/扫描件,最多得30分。 注:1.同类项目指的是单项系统软件功能维护或系统承载的数据维护类项目业绩应达到20万元。 2.若承接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任务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证明材料金额不一致的,以较高金额为准,时间、金额、印章等重要信息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材料。 | 30.0 |
3.原技术评分要素要求:
适用标包:标的 13: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 15: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
(二)、技术评审(10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详细评审项 | 详细评审分项要素 | 分值 |
2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30分)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 A(21-3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非常合理。内容非常详实,包括规范监控类设备检修流程,针对监控类设备检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及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制定切合项目实际的应急处置方案; B(11-2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较合理。内容较详实,包括明确监控类设备检修流程,针对监控类设备检修进行风险评估及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C(0-1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较合理,内容简单。 | 30.0 |
现更改为:
适用标包:标的 13: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服务台技术支持]、标的 15: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标包 1:2024 年通信中心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 | ||||
(二)、技术评审(10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详细评审项 | 详细评审分项要素 | 分值 |
2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30分)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 A(21-3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非常合理。内容非常详实,包括规范仪表测试流程,优化服务方式、人员技术培训方案等; B(11-2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较合理。内容较详实,包括明确仪表测试流程,较好的服务方式、人员技术培训方案等; C(0-10分):具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实施计划较合理,内容简单。 | 30.0 |
2、关于招标公告中文件发售、澄清、开标评标时间的更正
1.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7时00分00秒,现延长至2023年12月23日17时00分00秒。过期无法获取。”
2.原招标公告中“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12月08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4 年01月02日09时00分00秒。”
现更改为“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12月08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4 年01月08日14时00分00秒。”
3.原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2日09时00分00秒。”
现更改为“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8日14时00分00秒。”
4.原招标文件中“澄清提出时间:在2023年12月15日16时00分前提出。”
现更改为“澄清提出时间:在2023年12月25日16时00分前提出。”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http://**)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监督部门
(一)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过程中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 (略) ;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g.cn
(二)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以下相关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广州供电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方电 (略) |
地 址: | (略) 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 地 址: | (略) 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
联 系 人: | 刘工 | 联 系 人: | 杨工 |
电 话: | 020-* | 电 话: | *-2-0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谢建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 (略)
【盖章位置】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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