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年度本部油区柴驱注氮气技术服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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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油田年度本部油区柴驱注氮气技术服务.变更

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本部油区柴驱注氮气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本部油区柴驱注氮气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唐山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依据两个作业区的2024年综合治理和产量运行方案,进一步提高采收率,对冀东油田本部油区的氮气采油项目需求开展氮气注入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氮气排液、氮气找水、氮气采油、氮气调剖、氮气吞吐。

2.2 服务内容:(1)*方依据*方提供的地质工程设计,对施工井进行分析,编写现场施工方案并报*方审批;(2)*方负责通过移动氮气车组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氮气);(3)*方负责提供连接至施工井口的高压管线及连接注入工作。(4)*方负责项*方提供工作量验收单及明细。

2.3 服务地点: (略) ;

2.4 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5 本项目估算金额:45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2.6 标段划分: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氮气采油作业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内任意一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 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cn) 为准;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 名:且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上石油天然气开采)、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同时应具有或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取得海油安监办海油分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

(2)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

(3)安全负责人 1 名: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上石油天然气开采)、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同时应具有或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取得海油安监办海油分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

(4)操作人员至少10名:具备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其中至少4人有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四小证或五小证)。

(5)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本企业在岗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单位社保证明,相关证书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且在有限期内。

以上人员应具有或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取得HSE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四小证或五小证)

3.7设备要求:提供至少4台膜分离制氮设备1200Nm3/h、至少2台50Mpa氮气增压撬。提供设备照片,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3.8 服务承诺:(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2)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替换,如做出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日内,设备运抵*方指定地点,并满足生产要求。

3.9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15:30:00时至2023年12月20日15: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 (略) (略) 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ttp://**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ttp://**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ttp://**邮箱。咨询电话:0315-*。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9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略) 网页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 (略) 路北区光明西里

地址: (略) 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电话:031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冀东油田,冀东

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本部油区柴驱注氮气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本部油区柴驱注氮气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唐山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依据两个作业区的2024年综合治理和产量运行方案,进一步提高采收率,对冀东油田本部油区的氮气采油项目需求开展氮气注入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氮气排液、氮气找水、氮气采油、氮气调剖、氮气吞吐。

2.2 服务内容:(1)*方依据*方提供的地质工程设计,对施工井进行分析,编写现场施工方案并报*方审批;(2)*方负责通过移动氮气车组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氮气);(3)*方负责提供连接至施工井口的高压管线及连接注入工作。(4)*方负责项*方提供工作量验收单及明细。

2.3 服务地点: (略) ;

2.4 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5 本项目估算金额:45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2.6 标段划分: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氮气采油作业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内任意一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 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cn) 为准;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 名:且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上石油天然气开采)、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同时应具有或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取得海油安监办海油分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

(2)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

(3)安全负责人 1 名: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上石油天然气开采)、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同时应具有或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取得海油安监办海油分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

(4)操作人员至少10名:具备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其中至少4人有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四小证或五小证)。

(5)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本企业在岗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单位社保证明,相关证书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且在有限期内。

以上人员应具有或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取得HSE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四小证或五小证)

3.7设备要求:提供至少4台膜分离制氮设备1200Nm3/h、至少2台50Mpa氮气增压撬。提供设备照片,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3.8 服务承诺:(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2)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替换,如做出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日内,设备运抵*方指定地点,并满足生产要求。

3.9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15:30:00时至2023年12月20日15: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 (略) (略) 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ttp://**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ttp://**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ttp://**邮箱。咨询电话:0315-*。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9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略) 网页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 (略) 路北区光明西里

地址: (略) 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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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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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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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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