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清廉教育基地展陈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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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清廉教育基地展陈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清廉教育基地展陈项目EPC

2.项目招标编号:E*7001

3.首次公告时间:2023年12月4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10时00分

二、澄清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 21 条 其他约定

合同补充条款21.41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均由发包人送结算审核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结算审核。承包人所提交的结算资料及相关资 (略)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报审要求交齐,为保证所编制结算书的质量,承包人报审结算工程造价与审定工程造价误差率超过3%(含3%)的,本工程结算审核费由承包人支付,并在审定结算工程款中抵扣。

合同补充条款21.41

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均由发包人送结算审核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结算审核。承包人造价人员应如实编制竣工结算申请单,并对其编制的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正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高估冒算。承包人报送的结算送审金额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再由发包人将已经发、承包双方或发、承包以及第三方机构确认的评 (略) 本级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终审,当承包人报送的结算送审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指本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核机构审定的金额)相比,核减率超过3%的(核减率=(送审金额-最终审定金额)/送审金额X100%),本工程结算审核费由承包人支付,同时发包人有权扣除超出部分的20%作为对承包人的处罚,即:扣罚金额=(送审金额X0.97一最终审定金额)X20%,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结算款中扣除,并报建设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对承包人及其造价人员予以记录和通报。若结算审定较送审金额有核增且每一清单子项核增金额达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的,由承包人承担因此而增加的审核费(增加的审核费=核增金额*4%)。

2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

总人数为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7 人(其中:施工技术 1 人);

专家 6 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经 济:2 人

?建筑设计:1 人

?结构设计:1 人

?施工技术:2 人

□其他专业:人

【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 2 人。】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

总人数为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其中:施工技术 1 人);

专家 6 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经 济:2 人

?建筑设计:1 人

?结构设计:1 人

?施工技术:2 人

□其他专业:人

【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 2 人。】

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无需延期开标时间。 三、公告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http://**.cn/lbggzy/发布。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72-*。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西来宾 (略)

地址: (略) 滨江北路288号(裕达大厦)17楼

联系人:覃东浩

电话:0772-*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杰卓 (略)

地址: (略) 迎宾路巴 (略) 场 5 栋三楼(来宾分公司)

联系人:王超

电话:0772-*


2023年12月19日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清廉教育基地展陈项目EPC

2.项目招标编号:E*7001

3.首次公告时间:2023年12月4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10时00分

二、澄清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 21 条 其他约定

合同补充条款21.41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均由发包人送结算审核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结算审核。承包人所提交的结算资料及相关资 (略)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报审要求交齐,为保证所编制结算书的质量,承包人报审结算工程造价与审定工程造价误差率超过3%(含3%)的,本工程结算审核费由承包人支付,并在审定结算工程款中抵扣。

合同补充条款21.41

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均由发包人送结算审核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结算审核。承包人造价人员应如实编制竣工结算申请单,并对其编制的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正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高估冒算。承包人报送的结算送审金额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再由发包人将已经发、承包双方或发、承包以及第三方机构确认的评 (略) 本级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终审,当承包人报送的结算送审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指本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核机构审定的金额)相比,核减率超过3%的(核减率=(送审金额-最终审定金额)/送审金额X100%),本工程结算审核费由承包人支付,同时发包人有权扣除超出部分的20%作为对承包人的处罚,即:扣罚金额=(送审金额X0.97一最终审定金额)X20%,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结算款中扣除,并报建设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对承包人及其造价人员予以记录和通报。若结算审定较送审金额有核增且每一清单子项核增金额达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的,由承包人承担因此而增加的审核费(增加的审核费=核增金额*4%)。

2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

总人数为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7 人(其中:施工技术 1 人);

专家 6 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经 济:2 人

?建筑设计:1 人

?结构设计:1 人

?施工技术:2 人

□其他专业:人

【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 2 人。】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

总人数为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其中:施工技术 1 人);

专家 6 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经 济:2 人

?建筑设计:1 人

?结构设计:1 人

?施工技术:2 人

□其他专业:人

【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 2 人。】

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无需延期开标时间。 三、公告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http://**.cn/lbggzy/发布。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72-*。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西来宾 (略)

地址: (略) 滨江北路288号(裕达大厦)17楼

联系人:覃东浩

电话:0772-*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杰卓 (略)

地址: (略) 迎宾路巴 (略) 场 5 栋三楼(来宾分公司)

联系人:王超

电话:0772-*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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