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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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略) 2023~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招标编号:HNHJKF-YD2023-006)
一、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证书;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取得总所的授权书原
件;注 (略) 以外区域的机构或组 (略) 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固定经营场所;
2.供应商须拥有 15 名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且近 3 年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同时在
(略) 管企业相关审计业务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供应商拟派驻项目团队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和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其中:第一标段拟派驻项目团队成员人数不低于 15 人,团队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数
不少于 3 人(团队成员人数及注册会计师人数含项目团队负责人);第二、三标段拟派驻项
目团队成员人数不低于 10 人,团队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数不少于 2 人(团队成员人
数及注册会计师人数含项目团队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以开标前六个
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为准);
5.近三年以来没有被财政部因重大工作质量问题予以处罚的记录,在承担国有企业审计工作
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
发布后(需显示日期),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查询,所附查询不作为本次评标依据,评
标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7.不存在审计业务受限情形;
8.具备资格的事务所与其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将均被视为无效投
标;
9.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截图。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商鼎路 70 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中原区嵩山路 202 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37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略) 2023~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招标编号:HNHJKF-YD2023-006)
一、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证书;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取得总所的授权书原
件;注 (略) 以外区域的机构或组 (略) 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固定经营场所;
2.供应商须拥有 15 名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且近 3 年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同时在
(略) 管企业相关审计业务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供应商拟派驻项目团队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和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其中:第一标段拟派驻项目团队成员人数不低于 15 人,团队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数
不少于 3 人(团队成员人数及注册会计师人数含项目团队负责人);第二、三标段拟派驻项
目团队成员人数不低于 10 人,团队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数不少于 2 人(团队成员人
数及注册会计师人数含项目团队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以开标前六个
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为准);
5.近三年以来没有被财政部因重大工作质量问题予以处罚的记录,在承担国有企业审计工作
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
发布后(需显示日期),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查询,所附查询不作为本次评标依据,评
标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7.不存在审计业务受限情形;
8.具备资格的事务所与其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将均被视为无效投
标;
9.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截图。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商鼎路 70 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中原区嵩山路 202 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37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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