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自然资源局彬州市2023年第二批市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彬州市自然资源局彬州市2023年第二批市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大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8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BF23-11-28
项目名称: (略) 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6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8,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略) 自然资源局2023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前期技术服务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1,000.00 | 358,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通过验收合格后,直至项目入库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3年5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或承诺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承诺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供应商具有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9)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0)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大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大会议室
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大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1、获取方式:供应商出具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63.com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开标现场携带获取资料原件。审核通过后谈判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无须现场获取。
2、提示: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7)《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8)《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9)《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豳风街5号
联系方式:*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韩宝平
电话:029-*
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3年12月19日
(略) 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大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8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BF23-11-28
项目名称: (略) 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6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8,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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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略) 自然资源局2023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前期技术服务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1,000.00 | 358,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通过验收合格后,直至项目入库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3年5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或承诺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承诺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供应商具有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9)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0)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大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大会议室
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大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1、获取方式:供应商出具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63.com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开标现场携带获取资料原件。审核通过后谈判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无须现场获取。
2、提示: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7)《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8)《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9)《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豳风街5号
联系方式:*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韩宝平
电话:029-*
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3年12月19日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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