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建筑沉降监测变更公告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建筑沉降监测变更公告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建筑沉降监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发【2023】3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坑监测、建筑沉降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建筑沉降监测
2.2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1)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基坑开挖面积约9340平方米,基坑深度最大6.7米,基坑形状为 “L”形。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基坑局部采用支护桩,其它有放坡条件处,采用自然放坡;2)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沉降监测,建筑物4栋,1#、2#、3#楼17层,一层地下室;4#楼14层,一层地下室;
2.4项目总投资额:19648.36万元
2.5本次项目招标额:32万元
2.6本项目招标共分一 个标段。
2.6.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基坑稳定性、形变、位移的监控及监测,地上建筑物沉降观测,定期完成监测并获取相应数据、出具分析报告、保证过程资料齐备及配合最终竣工验收。
2.6.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测量高级职称。并在人员、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监测单位不得与被监测项目的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石河子大学科技园果蔬大厦座603室)接收报名,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23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石河子大学科技园果蔬大厦座603室)领取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 (略)
地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叶可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地 址:新疆石河子大学科技园果蔬大厦B座603室
联系人:赵晨紫
电 话:*
日 期:2023年12月20日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建筑沉降监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发【2023】3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坑监测、建筑沉降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建筑沉降监测
2.2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1)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基坑开挖面积约9340平方米,基坑深度最大6.7米,基坑形状为 “L”形。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基坑局部采用支护桩,其它有放坡条件处,采用自然放坡;2)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沉降监测,建筑物4栋,1#、2#、3#楼17层,一层地下室;4#楼14层,一层地下室;
2.4项目总投资额:19648.36万元
2.5本次项目招标额:32万元
2.6本项目招标共分一 个标段。
2.6.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基坑稳定性、形变、位移的监控及监测,地上建筑物沉降观测,定期完成监测并获取相应数据、出具分析报告、保证过程资料齐备及配合最终竣工验收。
2.6.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测量高级职称。并在人员、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监测单位不得与被监测项目的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石河子大学科技园果蔬大厦座603室)接收报名,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23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石河子大学科技园果蔬大厦座603室)领取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 (略)
地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叶可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地 址:新疆石河子大学科技园果蔬大厦B座603室
联系人:赵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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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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