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西客运总站工程施工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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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西客运总站工程施工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西客运总站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NGZ0269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西客运总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3BFNGZ02690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第1.13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修正的内容为“不采用”:根据《招标法》,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对该部分内容准确性负责,“若工程量清单存在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子目均予以调整,”建议招标文件内增加此条款且按此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我单位复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误差较大,建议复核后调整。

名称

内容

砌体(m3)

混凝土(m3)

钢筋

(t)

模板

(m2)

钢结构(t)

综合服务楼(办公、商业及地库土建)

清单工程量

2146.03

8391.36

1220.36

34669.92

我方核实工程量

2330.40

9025.50

1300.88

37696.65

综合服务楼(分拣中心土建)

清单工程量

28.91

282.80

38.01

1509.45

255.69

我方核实工程量

32.50

310.02

42.52

1630.30

278.45

回复: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1.4.5条款“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错误,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并附计算书的,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5.9条款第(5)条等相关内容规定,经该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复核以上清单工程量误差均在±3%以内,符合相关规定,招标人无需调整,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相关子目综合单价内。

3.室外公交车车棚分部分项清单中“钢梁“梁类型:H型,钢板等、Q235控制单价为5957.5元/t、"钢腹杆、钢系杆"钢材品种 、规格:Q235,控制单价为5993.59元/t,该价格远低于18定额正常组价且低于成本,请复核并调整。

回复:经该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复核如下:

(1)室外公交车车棚分部分项清单中“钢梁”子目组价为:H型型钢和钢板主材价按2023年第12期《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价格3823.20元/t计入,加 (略) 场询价1200元/t计入,即“钢梁”半成品价格为5023.20元/t,然后套用20 (略)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钢梁安装”相应子目,组价后综合单价为5957.50元/t,符合相关要求(注:钢梁除锈及构件油漆相关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已另外单独列项计算,合计单价为1352.17元/t)。

(2)室外公交车车棚分部分项清单中“钢腹杆、钢系杆”子目组价为:φ102*4焊管、φ114*4焊管主材价按2023年第12期《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价格4497.08元/t计入,加 (略) 场询价552.92元/t计入,即“钢腹杆、钢系杆”半成品价格为5050.00元/t,然后套用20 (略)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钢腹杆、钢系杆”相应子目,组价后综合单价为5993.59元/t,符合相关要求(注:钢腹杆、钢系杆除锈及构件油漆相关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已另外单独列项计算,合计单价为1352.17元/t)。

4.土方工程中余方弃置控制单价为18.16元/m3,余方弃置(外运至临时堆土点)控制单价为8.63元/m3,该价格 (略) 场询价,请复核并调整。

回复:经该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复核如下:

(1)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土石方工程中“余方弃置”子目是指回填后多余土方弃置。因该项目位于庐江县城西郊区,造价咨询单位已勘察过现场,回填后多余土方弃土场运距均在5km以内。“余方弃置”子目控制价单价为18.16元/m3,是套用2018年安徽公用定额中“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5km以内”子目,符合相关要求。

(2)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土石方工程中“余方弃置(外运至临时堆土点)”子目是指外运至临时堆土点,最终还要运回施工现场进行回填的土方。因该项目位于庐江县城西郊区,造价咨询单位已勘察过现场,项目周边临时弃土场运距均在1km以内。“余方弃置(外运至临时堆土点)”子目控制价单价为8.63元/m3,是套用2018年安徽公用定额中“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1km以内”相应子目,符合相关要求。

5.资料中未见该项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疑2。

6.请问是否提供《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回复:无需提供。

7.根据平面布置图中标识,现场存在部分地下室结构,能否提供地下室支护等相关图纸或告知地下室支护方式?

回复:基坑可采用1:1自然放坡结合挂网喷浆支护型式。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288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3年12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附件:2023BFNGZ02690项目补疑3.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西客运总站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NGZ0269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西客运总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3BFNGZ02690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第1.13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修正的内容为“不采用”:根据《招标法》,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对该部分内容准确性负责,“若工程量清单存在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子目均予以调整,”建议招标文件内增加此条款且按此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我单位复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误差较大,建议复核后调整。

名称

内容

砌体(m3)

混凝土(m3)

钢筋

(t)

模板

(m2)

钢结构(t)

综合服务楼(办公、商业及地库土建)

清单工程量

2146.03

8391.36

1220.36

34669.92

我方核实工程量

2330.40

9025.50

1300.88

37696.65

综合服务楼(分拣中心土建)

清单工程量

28.91

282.80

38.01

1509.45

255.69

我方核实工程量

32.50

310.02

42.52

1630.30

278.45

回复: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1.4.5条款“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错误,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并附计算书的,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5.9条款第(5)条等相关内容规定,经该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复核以上清单工程量误差均在±3%以内,符合相关规定,招标人无需调整,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相关子目综合单价内。

3.室外公交车车棚分部分项清单中“钢梁“梁类型:H型,钢板等、Q235控制单价为5957.5元/t、"钢腹杆、钢系杆"钢材品种 、规格:Q235,控制单价为5993.59元/t,该价格远低于18定额正常组价且低于成本,请复核并调整。

回复:经该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复核如下:

(1)室外公交车车棚分部分项清单中“钢梁”子目组价为:H型型钢和钢板主材价按2023年第12期《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价格3823.20元/t计入,加 (略) 场询价1200元/t计入,即“钢梁”半成品价格为5023.20元/t,然后套用20 (略)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钢梁安装”相应子目,组价后综合单价为5957.50元/t,符合相关要求(注:钢梁除锈及构件油漆相关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已另外单独列项计算,合计单价为1352.17元/t)。

(2)室外公交车车棚分部分项清单中“钢腹杆、钢系杆”子目组价为:φ102*4焊管、φ114*4焊管主材价按2023年第12期《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价格4497.08元/t计入,加 (略) 场询价552.92元/t计入,即“钢腹杆、钢系杆”半成品价格为5050.00元/t,然后套用20 (略)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钢腹杆、钢系杆”相应子目,组价后综合单价为5993.59元/t,符合相关要求(注:钢腹杆、钢系杆除锈及构件油漆相关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已另外单独列项计算,合计单价为1352.17元/t)。

4.土方工程中余方弃置控制单价为18.16元/m3,余方弃置(外运至临时堆土点)控制单价为8.63元/m3,该价格 (略) 场询价,请复核并调整。

回复:经该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复核如下:

(1)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土石方工程中“余方弃置”子目是指回填后多余土方弃置。因该项目位于庐江县城西郊区,造价咨询单位已勘察过现场,回填后多余土方弃土场运距均在5km以内。“余方弃置”子目控制价单价为18.16元/m3,是套用2018年安徽公用定额中“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5km以内”子目,符合相关要求。

(2)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土石方工程中“余方弃置(外运至临时堆土点)”子目是指外运至临时堆土点,最终还要运回施工现场进行回填的土方。因该项目位于庐江县城西郊区,造价咨询单位已勘察过现场,项目周边临时弃土场运距均在1km以内。“余方弃置(外运至临时堆土点)”子目控制价单价为8.63元/m3,是套用2018年安徽公用定额中“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1km以内”相应子目,符合相关要求。

5.资料中未见该项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疑2。

6.请问是否提供《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回复:无需提供。

7.根据平面布置图中标识,现场存在部分地下室结构,能否提供地下室支护等相关图纸或告知地下室支护方式?

回复:基坑可采用1:1自然放坡结合挂网喷浆支护型式。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288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3年12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附件:2023BFNGZ02690项目补疑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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