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供水安全及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变更公告
安仁县供水安全及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变更公告
安仁县供水安全及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安仁县供水安全及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HNJD-2023ZFCG-015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
原谈判公告
“3、项目预算:0元,项目总投资估计约为25491.60万元。(即投标报价应≥25491.60万元)
更正为:
3、项目预算:0元,项目总投资估计约为22713.00万元。(即投标报价应≥22713.00万元)”
更正内容2:
原谈判公告
“5、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安仁县1座水库、5座电站,经营权评估价值为22713.00万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水库、电站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建设投资2328.60万元(估值),建设期利息45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为25491.60万元,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中标人,由中标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提质改造,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水力发电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和水力发电服务收入。在项目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项目所有资产及特许经营权完好无偿的移交给安仁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投融资模式: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以及运营团队的组建,并承担一切费用,政府不提供任何担保。中标人在签定协议时须做出承诺,确保不增加群众额外负担。
更正为:
5、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安仁县1座水库、5座电站,经营权评估价值为22713.00万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总投资额为22713.00万元,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中标人,由中标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水力发电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和水力发电服务收入。在项目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项目所有资产及特许经营权完好无偿的移交给安仁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投融资模式: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运营团队的组建,并承担一切费用,政府不提供任何担保。中标人在签定协议时须做出承诺,确保不增加群众额外负担。” 变更内容3:原谈判文件第二章 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 更正为:
4、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涉及安仁县1座水库、5座电站,由中标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提质改造,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水力发电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和水力发电服务收入。
其中: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包括水库、电站配套设施提质改造两部分,其中水库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包括溢洪道除草清障、上游截污管道改造等;电站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包括机组设备更新、闲置线路安全隐患排查、运行线路维护更新等。
5、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转让项目产权所有人拥有的大源水库和5座电站的经营权,受让方具有设施资产除处分权之外的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运营和维护的权利,该资产经营权转让后,原资产所有人仍具有项目资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不再对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经营、维护和抵质押的权利,且特许经营期内不得对资产进行处分。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项目1座水库和5座电站经营权评估价值为22713.00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9月30日),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水库、电站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建设投资2328.60万元(估值),建设期利息45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为25491.60万元。具体金额见下表:
项目投资情况简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水库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费用 | 2328.60 |
2 | 市场评估值 | 22713.00 |
3 | 建设期利息 | 450.00 |
4 | 总投资额 | 25491.60 |
6、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运营期30年(含建设期1年)。
7、投标报价:≥25491.60万元,其中:1座水库和5座电站经营权为22713.00万元,改造及其他相关费用2778.60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8、投融资模式: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以及运营团队的组建,并承担一切费用,政府不提供任何担保。中标人在签定协议时须做出承诺,确保不增加群众额外负担。
9、机制回报: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水库、水电站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并通过收取供水服务费、水力发电服务费以收回投资及合理回报。
更正为:
4、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涉及安仁县1座水库、5座电站,由中标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水力发电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和水力发电服务收入。
5、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转让项目产权所有人拥有的大源水库和5座电站的经营权,受让方具有设施资产除处分权之外的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运营和维护的权利,该资产经营权转让后,原资产所有人仍具有项目资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不再对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经营、维护和抵质押的权利,且特许经营期内不得对资产进行处分。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项目1座水库和5座电站经营权评估价值为22713.00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9月30日),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总投资额为22713万元。具体金额见下表:
项目投资情况简表
6、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运营期30年(含建设期1年)。
7、投标报价:≥22713.00万元,其中:1座水库和5座电站经营权为22713.00万元。
8、投融资模式: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运营团队的组建,并承担一切费用,政府不提供任何担保。中标人在签定协议时须做出承诺,确保不增加群众额外负担。
9、机制回报: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水库、水电站配套设施工程,并通过收取供水服务费、水力发电服务费以收回投资及合理回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原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原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变更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安仁县水利局
联系人: 李攀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湖南 (略)
地 址: 安仁县五一北路1001号海特燃气服务中心隔壁七楼
联系人: 王金
联系方式:*
文档附件: |
安仁县供水安全及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
安仁县供水安全及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安仁县供水安全及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HNJD-2023ZFCG-015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
原谈判公告
“3、项目预算:0元,项目总投资估计约为25491.60万元。(即投标报价应≥25491.60万元)
更正为:
3、项目预算:0元,项目总投资估计约为22713.00万元。(即投标报价应≥22713.00万元)”
更正内容2:
原谈判公告
“5、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安仁县1座水库、5座电站,经营权评估价值为22713.00万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水库、电站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建设投资2328.60万元(估值),建设期利息45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为25491.60万元,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中标人,由中标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提质改造,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水力发电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和水力发电服务收入。在项目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项目所有资产及特许经营权完好无偿的移交给安仁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投融资模式: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以及运营团队的组建,并承担一切费用,政府不提供任何担保。中标人在签定协议时须做出承诺,确保不增加群众额外负担。
更正为:
5、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安仁县1座水库、5座电站,经营权评估价值为22713.00万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总投资额为22713.00万元,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中标人,由中标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水力发电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和水力发电服务收入。在项目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项目所有资产及特许经营权完好无偿的移交给安仁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投融资模式: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运营团队的组建,并承担一切费用,政府不提供任何担保。中标人在签定协议时须做出承诺,确保不增加群众额外负担。” 变更内容3:原谈判文件第二章 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 更正为:
4、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涉及安仁县1座水库、5座电站,由中标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提质改造,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水力发电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和水力发电服务收入。
其中: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包括水库、电站配套设施提质改造两部分,其中水库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包括溢洪道除草清障、上游截污管道改造等;电站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包括机组设备更新、闲置线路安全隐患排查、运行线路维护更新等。
5、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转让项目产权所有人拥有的大源水库和5座电站的经营权,受让方具有设施资产除处分权之外的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运营和维护的权利,该资产经营权转让后,原资产所有人仍具有项目资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不再对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经营、维护和抵质押的权利,且特许经营期内不得对资产进行处分。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项目1座水库和5座电站经营权评估价值为22713.00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9月30日),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水库、电站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建设投资2328.60万元(估值),建设期利息45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为25491.60万元。具体金额见下表:
项目投资情况简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水库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费用 | 2328.60 |
2 | 市场评估值 | 22713.00 |
3 | 建设期利息 | 450.00 |
4 | 总投资额 | 25491.60 |
6、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运营期30年(含建设期1年)。
7、投标报价:≥25491.60万元,其中:1座水库和5座电站经营权为22713.00万元,改造及其他相关费用2778.60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8、投融资模式: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以及运营团队的组建,并承担一切费用,政府不提供任何担保。中标人在签定协议时须做出承诺,确保不增加群众额外负担。
9、机制回报: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水库、水电站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并通过收取供水服务费、水力发电服务费以收回投资及合理回报。
更正为:
4、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涉及安仁县1座水库、5座电站,由中标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水力发电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和水力发电服务收入。
5、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转让项目产权所有人拥有的大源水库和5座电站的经营权,受让方具有设施资产除处分权之外的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运营和维护的权利,该资产经营权转让后,原资产所有人仍具有项目资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不再对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经营、维护和抵质押的权利,且特许经营期内不得对资产进行处分。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项目1座水库和5座电站经营权评估价值为22713.00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9月30日),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总投资额为22713万元。具体金额见下表:
项目投资情况简表
6、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运营期30年(含建设期1年)。
7、投标报价:≥22713.00万元,其中:1座水库和5座电站经营权为22713.00万元。
8、投融资模式: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维护、对水库、电站配套设施进行运营团队的组建,并承担一切费用,政府不提供任何担保。中标人在签定协议时须做出承诺,确保不增加群众额外负担。
9、机制回报: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水库、水电站配套设施工程,并通过收取供水服务费、水力发电服务费以收回投资及合理回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原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原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变更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安仁县水利局
联系人: 李攀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湖南 (略)
地 址: 安仁县五一北路1001号海特燃气服务中心隔壁七楼
联系人: 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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