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公安局采购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维保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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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公安局采购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维保服务更正公告

(略) 公安 (略) 公安局采购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维保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QRH-2023-GK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采购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分标准中的评分表客观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的“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4天网三期和反恐维稳能力(监控)项目备件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 30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条扣1分。注:(1)参数需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资料的。技术支持资料需按照采购清单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应内容为准,技术支持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未反映或未能充分反映某项技术参数,无法判断投标产品的某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可视为该项技术不响应。(2)如果技术支持资料页数很多,投标供应商可以只提供关键页的复印件,但是应当包含投标响应参数所在页的内容,否则可以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要求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如有虚假响应,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4天网三期和反恐维稳能力(监控)项目备件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 30 分。不带“★”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条扣1分, 带“★”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条扣 2 分,30 条及以上不满足此项不得分。注:(1)供应商需提供完全响应技术参数和完全兼容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的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未提供响应参数确认函的,本项技术分不得分。(2)参数需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资料的。技术支持资料需按照采购清单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应内容为准,技术支持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未反映或未能充分反映某项技术参数,无法判断投标产品的某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可视为该项技术不响应。(3)如果技术支持资料页数很多,投标供应商可以只提供关键页的复印件,但是应当包含投标响应参数所在页的内容,否则可以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要求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如有虚假响应,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2 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4天网三期和反恐维稳能力(监控)项目设备维修及备品备件服务清单” 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4天网三期和反恐维稳能力(监控)项目设备维修及备品备件服务清单” 详见答疑文件及更正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2023-12-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4天网三期和反恐维稳能力(监控)项目设备维修及备品备件服务清单”中的清单技术及规格,详见采购文件; (2)更正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分标准中的评分表客观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的“评审标准”;(3)本次变更为实质性变更,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4)其余事项事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略) 塔峰路228号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如厚 (略)
地 址: (略) 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铂金大厦11号楼9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重庆如厚 (略)
电 话:*
(略) 公安 (略) 公安局采购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维保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QRH-2023-GK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采购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分标准中的评分表客观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的“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4天网三期和反恐维稳能力(监控)项目备件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 30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条扣1分。注:(1)参数需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资料的。技术支持资料需按照采购清单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应内容为准,技术支持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未反映或未能充分反映某项技术参数,无法判断投标产品的某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可视为该项技术不响应。(2)如果技术支持资料页数很多,投标供应商可以只提供关键页的复印件,但是应当包含投标响应参数所在页的内容,否则可以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要求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如有虚假响应,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4天网三期和反恐维稳能力(监控)项目备件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 30 分。不带“★”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条扣1分, 带“★”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条扣 2 分,30 条及以上不满足此项不得分。注:(1)供应商需提供完全响应技术参数和完全兼容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的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未提供响应参数确认函的,本项技术分不得分。(2)参数需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资料的。技术支持资料需按照采购清单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应内容为准,技术支持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未反映或未能充分反映某项技术参数,无法判断投标产品的某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可视为该项技术不响应。(3)如果技术支持资料页数很多,投标供应商可以只提供关键页的复印件,但是应当包含投标响应参数所在页的内容,否则可以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要求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如有虚假响应,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2 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4天网三期和反恐维稳能力(监控)项目设备维修及备品备件服务清单” 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4天网三期和反恐维稳能力(监控)项目设备维修及备品备件服务清单” 详见答疑文件及更正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2023-12-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4天网三期和反恐维稳能力(监控)项目设备维修及备品备件服务清单”中的清单技术及规格,详见采购文件; (2)更正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分标准中的评分表客观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的“评审标准”;(3)本次变更为实质性变更,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4)其余事项事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略) 塔峰路228号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如厚 (略)
地 址: (略) 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铂金大厦11号楼9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重庆如厚 (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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