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办事处机关徒步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更正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办事处机关徒步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更正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办事处机关徒步
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办事处机关徒步活动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旨在喜迎2024年元旦,丰富街道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职工体质,引导街道职工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增进身心健康,发挥光明街道“团结、合作、进取”的团队精神。 活动时间:12月29日; 活动地点:光明街道虹桥公园; 活动内容:在光明街道虹桥公园举行光明街道办事处机关徒步活动(4.2km); 活动要求:1、专业的工作团队,包括现场协调工作人员、医疗人员及专业健身教练; 2、要求有相关活动策划、组织、宣传经验,能够熟练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现场的工作; |
项目预算金额:22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共服务组
地址: (略) 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陈嘉铭
联系电话: *
传真:无 电子邮箱: *@*63.com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办事处机关徒步
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办事处机关徒步活动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旨在喜迎2024年元旦,丰富街道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职工体质,引导街道职工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增进身心健康,发挥光明街道“团结、合作、进取”的团队精神。 活动时间:12月29日; 活动地点:光明街道虹桥公园; 活动内容:在光明街道虹桥公园举行光明街道办事处机关徒步活动(4.2km); 活动要求:1、专业的工作团队,包括现场协调工作人员、医疗人员及专业健身教练; 2、要求有相关活动策划、组织、宣传经验,能够熟练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现场的工作; |
项目预算金额:22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共服务组
地址: (略) 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陈嘉铭
联系电话: *
传真:无 电子邮箱: *@*63.com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