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23年UEBA行为与实体异常分析平台集团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电信2023年UEBA行为与实体异常分析平台集团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电信2023年UEBA行为与实体异常分析平台(集团)建设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3年UEBA行为与实体异常分析平台(集团)建设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ZJZB-2023-20936。
2.2 项目概况:本期工程新建UEBA行为与实体异常分析平台(集团),通过采集获取各系统的登录日志、操作日志、审计日志、告警数据等,建立异常行为分析模型,通过对行为特征挖掘,实现对异常行为、未知安全威胁的检测并提供精准告警,从而提升整体安全防护水平。
2.3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 项目性质:软件开发类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业务平台软件 | UEBA行为与实体异常分析平台应用软件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 | 1套 | 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第3.3.2条。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视图展现 | 1、支持各数据来源的接入数据的展示和导出,可通过时间范围进行统计展示。 2、提供统一全局视图,对各类重点关注态势集合及风险概况信息分析,提供各类场景分析模型发现的各类异常概览统计,各类异常TOP清单排名等。 | |||||||||||||||||||||||||
2 | 任务和策略管理 | 1、支持以任务的形式,对场景模型、基线模型进行定时或手动调度及管理维护操作,支持任务调度规则配置功能。 2、支持异常/威胁事件所依赖的模型的溯源,和用于调度模型的任务的溯源。 3、支持报表模板配置,支持仪表盘模板配置。 | |||||||||||||||||||||||||
3 | 数据采集处理功能 | 1、支持多源数据的接入,支持包括并不限于kafka、Syslog_UDP、Syslog_TCP等数据的采集。 2、具备常见的数据处理和标准化能力,支持数据转换、清洗、补全操作。 3、日志采集器外发支持kafka,kafka支持SSL认证、SASL认证。 | |||||||||||||||||||||||||
4 | 异常行为分析研判 | 1、内置相应机器学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孙晓丹 电 话:010-* 传 真:/ 电子邮件:*@*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 项目经理:于卓冉、陈泓光、冯耿星、李会猛、刘思倩、陈宇昕 电 话:于卓冉*、陈泓光* 电子邮件:*@*hinaccs.cn、chenhongguang.*@*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 9100 * 98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2月21日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中国电信2023年UEBA行为与实体异常分析平台(集团)建设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3年UEBA行为与实体异常分析平台(集团)建设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ZJZB-2023-20936。 2.2 项目概况:本期工程新建UEBA行为与实体异常分析平台(集团),通过采集获取各系统的登录日志、操作日志、审计日志、告警数据等,建立异常行为分析模型,通过对行为特征挖掘,实现对异常行为、未知安全威胁的检测并提供精准告警,从而提升整体安全防护水平。 2.3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 项目性质:软件开发类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第3.3.2条。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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