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凤鸣江湾建设工程景观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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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凤鸣江湾建设工程景观答疑补遗文件

秀山凤鸣江湾建设工程(景观)答疑补遗书

一、答疑部分

问1:景观工程,限制只能用建筑工程建造师不合理,市政建造师符合景观要求,建议修 (略) 政专业二级建造师

答:本项目为小区内环境景观工程,在房屋建筑工程范围内,故要求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而本项目招标文件却不按照相关标准文件执行,擅自加入“并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日 前三年内,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及农民工欠薪,失信被执行等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过不良记录、 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等行为;”

秀山公资领办发〔2023〕2 号第二条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文本编制,与标准文本不一致的内容,必须用黑体或加粗注明,不允许修改的地方不得删减和修改。资质条件、业绩规模、技术标准要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请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与标准文本不一致的内容,必须用黑体或加粗注明,不允许修改的地方不得删减和修改。你们为什么要修改?如果可以随意修改那“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及“秀山公资领办发〔2023〕2 号”用来做什么?为什么秀山县其他招投标项目没有此项要求?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3: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问4:本项目是以绿化工程为主,但 (略) 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需要《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该要求违反了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中【提供施工业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提示:配电工程、绿化工程、涂装工程或其他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按此要求提供单位资格业绩的证明材料。]的规定。请按照相关法规取消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的规定。

答:本项目为小区内环境景观工程,在房屋建筑工程范围内,且本项目要求在建委办理报建手续,故要求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5:本项目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工程类别:居住建筑,工程规模:单个合同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3.2.2 条对工程类别:居住建筑,有明确定义。:居住建筑按使用功能不同可分为别墅、公寓、普通住宅、集体宿舍等,按照地上层数和高度分为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类别:居住建筑,属于错误引用。即使是居住建筑,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附录A 建筑工程分类表中应该属于:场坪绿化,编码*。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予以修正。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6:本项目要求“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违反了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提供施工业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提示:配电工程、绿化工程、涂装工程或其他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按此要求提供单位资格业绩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就是绿化项目明目张胆的违法要求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请业主及监督予以改正。

本项目要求“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违反了秀山公资领办发〔2023〕2 号,第二条、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文本编制,与标准文本不一致的内容,必须用黑体或加粗注明,不允许修改的地方不得删减和修改。资质条件、业绩规模、技术标准要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

答:本项目为小区内环境景观工程,在房屋建筑工程范围内,且本项目要求在建委办理报建手续,故要求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7:本项目要求:工程类别:居住建筑,工程规模:单个合同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及附录中并未有居住建筑景观绿化工程,这一分类。请招标代理给出“工程类别:居住建筑,工程规模:单个合同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小区景观绿化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8:本项目是以绿化工程为主,但 (略) 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需要《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该要求违反了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中【提供施工业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提示:配电工程、绿化工程、涂装工程或其他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按此要求提供单位资格业绩的证明材料。]的规定。请按照相关法规取消“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的规定。

答:本项目为小区内环境景观工程,属于房屋建筑工程范围内,且本项目要求在建委办理报建手续,故要求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修改为如下: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

上述第(2)、(3)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环节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2)、(3)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是否因有不良行为记分、进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而被限制投标的,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成员单位出现被限制投标的情形,该联合体将被否决投标。

2、现将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3.2款和5.3.2款的业绩规模要求修改为如下:

工程类别:环境工程

工程规模:单个合同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秀山华信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2月21日




[**].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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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凤鸣江湾建设工程(景观)答疑补遗书

一、答疑部分

问1:景观工程,限制只能用建筑工程建造师不合理,市政建造师符合景观要求,建议修 (略) 政专业二级建造师

答:本项目为小区内环境景观工程,在房屋建筑工程范围内,故要求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而本项目招标文件却不按照相关标准文件执行,擅自加入“并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日 前三年内,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及农民工欠薪,失信被执行等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过不良记录、 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等行为;”

秀山公资领办发〔2023〕2 号第二条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文本编制,与标准文本不一致的内容,必须用黑体或加粗注明,不允许修改的地方不得删减和修改。资质条件、业绩规模、技术标准要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请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与标准文本不一致的内容,必须用黑体或加粗注明,不允许修改的地方不得删减和修改。你们为什么要修改?如果可以随意修改那“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及“秀山公资领办发〔2023〕2 号”用来做什么?为什么秀山县其他招投标项目没有此项要求?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3: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问4:本项目是以绿化工程为主,但 (略) 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需要《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该要求违反了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中【提供施工业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提示:配电工程、绿化工程、涂装工程或其他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按此要求提供单位资格业绩的证明材料。]的规定。请按照相关法规取消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的规定。

答:本项目为小区内环境景观工程,在房屋建筑工程范围内,且本项目要求在建委办理报建手续,故要求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5:本项目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工程类别:居住建筑,工程规模:单个合同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3.2.2 条对工程类别:居住建筑,有明确定义。:居住建筑按使用功能不同可分为别墅、公寓、普通住宅、集体宿舍等,按照地上层数和高度分为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类别:居住建筑,属于错误引用。即使是居住建筑,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附录A 建筑工程分类表中应该属于:场坪绿化,编码*。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予以修正。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6:本项目要求“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违反了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提供施工业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提示:配电工程、绿化工程、涂装工程或其他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按此要求提供单位资格业绩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就是绿化项目明目张胆的违法要求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请业主及监督予以改正。

本项目要求“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违反了秀山公资领办发〔2023〕2 号,第二条、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文本编制,与标准文本不一致的内容,必须用黑体或加粗注明,不允许修改的地方不得删减和修改。资质条件、业绩规模、技术标准要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

答:本项目为小区内环境景观工程,在房屋建筑工程范围内,且本项目要求在建委办理报建手续,故要求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7:本项目要求:工程类别:居住建筑,工程规模:单个合同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及附录中并未有居住建筑景观绿化工程,这一分类。请招标代理给出“工程类别:居住建筑,工程规模:单个合同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小区景观绿化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8:本项目是以绿化工程为主,但 (略) 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需要《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该要求违反了渝府办发〔2019〕114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中【提供施工业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提示:配电工程、绿化工程、涂装工程或其他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按此要求提供单位资格业绩的证明材料。]的规定。请按照相关法规取消“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的规定。

答:本项目为小区内环境景观工程,属于房屋建筑工程范围内,且本项目要求在建委办理报建手续,故要求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修改为如下: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

上述第(2)、(3)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环节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2)、(3)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是否因有不良行为记分、进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而被限制投标的,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成员单位出现被限制投标的情形,该联合体将被否决投标。

2、现将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3.2款和5.3.2款的业绩规模要求修改为如下:

工程类别:环境工程

工程规模:单个合同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秀山华信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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