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智慧停车建设及运营合作商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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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智慧停车建设及运营合作商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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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实施模式(2)在合作期内,招标人和中标合作商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入的方式收回投资、补偿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招标人按年取得不低于650万元固定金额的收益,剩余收益(包括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对价及中标合作商合理回报)由中标合作商享有(合作各方各自承担分成的税费)。最终以中标合作商的投标报价分成金额为准,分成按照每月一次的分配方式执行。”应为“(2)在合作期内,招标人和中标合作商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入的方式收回投资、补偿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招标人10年一共取得不低于650万元固定金额的收益,剩余收益(包括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对价及中标合作商合理回报)由中标合作商享有(合作各方各自承担分成的税费)。最终以中标合作商的投标报价分成金额为准,分成按照每月一次的分配方式执行。”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此项内容一并修改。其余要求不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罗江区景乐北路78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密江街8号富贵世家8栋2-11、2-12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38-*



2023年12月21日


罗江智慧停车建设及运营合作商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实施模式(2)在合作期内,招标人和中标合作商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入的方式收回投资、补偿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招标人按年取得不低于650万元固定金额的收益,剩余收益(包括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对价及中标合作商合理回报)由中标合作商享有(合作各方各自承担分成的税费)。最终以中标合作商的投标报价分成金额为准,分成按照每月一次的分配方式执行。”应为“(2)在合作期内,招标人和中标合作商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入的方式收回投资、补偿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招标人10年一共取得不低于650万元固定金额的收益,剩余收益(包括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对价及中标合作商合理回报)由中标合作商享有(合作各方各自承担分成的税费)。最终以中标合作商的投标报价分成金额为准,分成按照每月一次的分配方式执行。”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此项内容一并修改。其余要求不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罗江区景乐北路78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密江街8号富贵世家8栋2-11、2-12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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