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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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3】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灵寿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2.建设地点:滹沱河灵寿县段3.建设规模:本次治理范围,自黄壁庄水库大坝东至2#截渗潜堰间。主要建设内容为滹沱河大桥下北端及岛北堰下游坡防护、三座溢流堰两侧平台及边坡修复、沿线滨水路恢复、基础设施提升等。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5.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30日历天内提交勘查设计成果文件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满足上级文件要求的各设计阶段成果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的经营范围,能够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5 09:00至2023-12-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 (略)
地址: 灵寿县灵寿镇人民西路84号 地址: (略) 新华区西苑街道和平西路598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郝主任

联系人: 陈巧兰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

原公告日期:2023年12月5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1、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5日09:00至2023年12月11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5日09:00至2023年12月27日9:30(北京时间,下同)。其他内容均不做调整。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灵寿县水利局

地 址:灵寿县灵寿镇人民西路84号

联系人:郝主任

联系电话:0311-*

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西苑街道和平西路598号

联系人:陈巧兰

联系电话:0311-*

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3】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灵寿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2.建设地点:滹沱河灵寿县段3.建设规模:本次治理范围,自黄壁庄水库大坝东至2#截渗潜堰间。主要建设内容为滹沱河大桥下北端及岛北堰下游坡防护、三座溢流堰两侧平台及边坡修复、沿线滨水路恢复、基础设施提升等。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5.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30日历天内提交勘查设计成果文件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满足上级文件要求的各设计阶段成果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的经营范围,能够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5 09:00至2023-12-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 (略)
地址: 灵寿县灵寿镇人民西路84号 地址: (略) 新华区西苑街道和平西路598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郝主任

联系人: 陈巧兰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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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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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灵寿县滹沱河生态区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

原公告日期:2023年12月5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1、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5日09:00至2023年12月11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5日09:00至2023年12月27日9:30(北京时间,下同)。其他内容均不做调整。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灵寿县水利局

地 址:灵寿县灵寿镇人民西路84号

联系人:郝主任

联系电话:0311-*

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西苑街道和平西路598号

联系人:陈巧兰

联系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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