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光市道口社区D区项目地块原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厂生产区北区土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修复方案变更》公示
关于《寿光市道口社区D区项目地块原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厂生产区北区土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修复方案变更》公示
关于《 (略) 道口社区(D区)项目地块(原 (略) 石油化工厂生产区北区)土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修复方案(变更)》公示
一、地块基本信息
(略) 道口社区(D区)项目地块(原 (略) 石油化工厂生厂区北区)(以下简称“本地块”) (略) (略) 营里镇,横三路以北,纵五路以西,地块西侧为农田,南侧为 (略) 石油化工区南区,总占地面积28813.5 m2。该地块历史上为 (略) 石油化工厂,该厂始建于1993年,原生产产品为氧化沥青,1999年炼油装置改产,主要产品为石油针状焦、柴油、溶剂油、石油天然气、燃料油和铝箔轧制油。本地块内企业于2013年左右停产,2014年完成拆除工作。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二、修复方案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现场的污染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结合类似项目经验及案例,编制了本修复方案。本地块污染土壤的建议修复深度为0-8.0m,修复方量变更后为29916.45m3,为确保用地安全,拟将污染土壤转运至异地进行处置,因此原地修复技术不适宜本场地污染土壤修复。场地污染物较复杂,本地块污染土壤包括单独VOC类、单独SVOC类、单独TPH类、VOC与SVOC复合污染土壤和SVOC、TPH复合污染土壤。根据本地块特点及各项修复技术的优缺点,结合本场地情况及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法规,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风险可控、绿色环保的基础上,对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确定如下。
本地块污染土壤包括单独VOC类、单独SVOC类、单独TPH类、SVOC与VOC复合类、SVOC与TPH复合污染土壤。综合考虑本方案推荐单独VOC类、单独SVOC类、单独TPH类、复合SVOC与VOC类污染土壤采用异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TPH与SVOC复合污染土壤污染较轻的采用异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针对场地部分区域苯并(a)芘超标较严重的TPH与SVOC复合污染土壤污染采用异位热脱附修复技术。
三、建议
建议在本地块修复过程中,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综合土壤修复工程施工特点以及周边环境,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环境管理计划,防止土壤清挖和修复过程中造成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进行环境监理工作,同时委托有资质的效果评估单位进行效果评估工作。其中,环境监理单位对该地块土壤修复实施全过程开展监理工作,重点关注修复实施过程与修复方案要求的相符性,以及修复过程的二次污染防控情况。效果评估单位对修复完成土壤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并对效果评估过程和数据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建议修复后的土壤尽快确认处置去向,做好异地修复区土壤现场堆放及后期外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控工作。考虑风险及安全性,本地块修复后土 (略) 政道路垫土及绿化带下层垫土。
委托单位: (略) 营里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中科华鲁 (略)
联系人:贾富舜
电话:0534-*
关于《 (略) 道口社区(D区)项目地块(原 (略) 石油化工厂生产区北区)土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修复方案(变更)》公示
一、地块基本信息
(略) 道口社区(D区)项目地块(原 (略) 石油化工厂生厂区北区)(以下简称“本地块”) (略) (略) 营里镇,横三路以北,纵五路以西,地块西侧为农田,南侧为 (略) 石油化工区南区,总占地面积28813.5 m2。该地块历史上为 (略) 石油化工厂,该厂始建于1993年,原生产产品为氧化沥青,1999年炼油装置改产,主要产品为石油针状焦、柴油、溶剂油、石油天然气、燃料油和铝箔轧制油。本地块内企业于2013年左右停产,2014年完成拆除工作。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二、修复方案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现场的污染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结合类似项目经验及案例,编制了本修复方案。本地块污染土壤的建议修复深度为0-8.0m,修复方量变更后为29916.45m3,为确保用地安全,拟将污染土壤转运至异地进行处置,因此原地修复技术不适宜本场地污染土壤修复。场地污染物较复杂,本地块污染土壤包括单独VOC类、单独SVOC类、单独TPH类、VOC与SVOC复合污染土壤和SVOC、TPH复合污染土壤。根据本地块特点及各项修复技术的优缺点,结合本场地情况及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法规,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风险可控、绿色环保的基础上,对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确定如下。
本地块污染土壤包括单独VOC类、单独SVOC类、单独TPH类、SVOC与VOC复合类、SVOC与TPH复合污染土壤。综合考虑本方案推荐单独VOC类、单独SVOC类、单独TPH类、复合SVOC与VOC类污染土壤采用异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TPH与SVOC复合污染土壤污染较轻的采用异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针对场地部分区域苯并(a)芘超标较严重的TPH与SVOC复合污染土壤污染采用异位热脱附修复技术。
三、建议
建议在本地块修复过程中,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综合土壤修复工程施工特点以及周边环境,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环境管理计划,防止土壤清挖和修复过程中造成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进行环境监理工作,同时委托有资质的效果评估单位进行效果评估工作。其中,环境监理单位对该地块土壤修复实施全过程开展监理工作,重点关注修复实施过程与修复方案要求的相符性,以及修复过程的二次污染防控情况。效果评估单位对修复完成土壤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并对效果评估过程和数据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建议修复后的土壤尽快确认处置去向,做好异地修复区土壤现场堆放及后期外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控工作。考虑风险及安全性,本地块修复后土 (略) 政道路垫土及绿化带下层垫土。
委托单位: (略) 营里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中科华鲁 (略)
联系人:贾富舜
电话: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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