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24至2025年度钢球钢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24至2025年度钢球钢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略) 福能 (略) 2024至2025年度钢球钢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0624-*)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材料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本项目《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修改如下:
钢球钢锻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方(需方): (略) 福能 (略) *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
1.以上价格含 %税、含 费用等。若国家法定税率调整则含税价相应调整。除上述费用外,*方不承担其他费用。 2.*方应供应的数量及规格以*方发货通知单为准,双方以*方验收合格的实际金额结算。 3.*方应自*方发货通知单发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送达;交货地点: ,*方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及风险由*方承担。 4.发货通知单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书面或扫描件形式均有效,*方可通过第九条约定的方式送达发货通知单。 第二条 调价约定 1.以招标开标当日( 年 月 日)中华商务网公布的上海铬铁价格和中华商务网公布的江苏江阴废钢回收价格计算加权平均价(加权平均价为铬铁价格×20%+废钢价格×80%)作为基准价格。 基准价格( 年 月 日):铬铁价格 元;废钢回收价格 元;加权平均价 元。 2.调价 每半年调价一次,调价方式如下: 第一次调价:按 年 月 日公布的价格重新计算加权平均价。重新计算的加权平均价与基准价格相比差价超出±10%(含)的,应进行调价,调价时的铬铁和废钢价格经双方确认,作为新的结算单价及下次调价的基准价格;如相比差价未超出±10%的,本次不调价,但重新计算出的加权平均价作为第二次调价的基准价格。以此类推。 调价公式:新的结算单价=各规格钢球钢锻价格+(调价期铬铁价-上期基准铬铁价)×20%+(调价期废钢价-上期基准废钢价)×80%。 第二次调价:按 年 月 日公布的价格重新计算加权平均价。 第三次调价:按 年 月 日公布的价格重新计算加权平均价。 第三条 结算方式 1.货款按批次支付,支付采用下列第 1 项。 (1)货款一次性支付。货物验收合格且*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货款的 90 %;剩余 10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经*方确认*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后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15 个工作日内扣除应由*方承担的费用后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2)货款分期支付。合同签订且*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货款的 %;货物验收合格后,*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向*方支付货款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经*方确认*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个工作日内扣除应由*方承担的费用后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2.上述款项*方以 6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方式支付。 3.*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包装标准 1.包装标准应满足通用条款和*方企业标准的规定,产品包装必须满足产品保管的特性条件且适应进行长途运输及搬运。 2.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缺件、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方应承担责任并在*方要求时限内给予解决。 3.*方在包装物上必须醒目地表明下列内容:规格、型号、重量。 4.球、锻均采用吨包装。 5.包装物由*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第五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详见合同附件:质量要求。 2.质保期为: 6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3.*方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Cr含量、表面硬度等。若质量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方支付;若质量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则由*方支付。双方确认,质量标准以*方委托检测结果为准。 4.*方产品质量任意一项未达到质量要求,即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 第六条 验收 1.*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方应随货提供合格证、发货清单(规格、数量)、出厂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方不能随货提供证明材料,*方有权拒绝收货,*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 2.合理的损耗及计算方式:以*方验收合格的产品的实际过磅总重量进行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 2.*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当批次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支付*方违约金;逾期10日,*方还应按当批次总金额的20%赔偿*方损失。*方逾期交货累计3次,*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3.*方产品质量不合格,*方不予接收或有权退回,*方还有权将剩余所有库存退还给*方,*方若有需要时,*方应在 日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重新更换,以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如*方同意直接接收,双方按不合格产品总金额降低30%结算费用;对于*方已使用或不予退回的不合格产品,*方应按不合格产品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5.*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逾期交货的,按本条第2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累计3次,*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6.*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方有权拒绝收货,*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 %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自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期满后终止。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提前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3)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4)除上述提前终止解除条款外,如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书。 3.任意一方满足双方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后,应在 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签订提前解除协议。 第九条 通知 1.*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 ,受送达人为: ,联系方式为: ,E-Mail: ,微信对应的手机号码: 。 *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 ,受送达人为: ,联系方式为: ,E-Mail: ,微信对应的手机号码: 。 2.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 (略) 、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 3.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送达地址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以E-Mail形式通知对方的,于通知邮件进入对方指定E-Mail邮箱时即视为已送达对方;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4.上述送达地址、受送达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送达地址变量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厦门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 份,*方执 份,*方执 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点: 市。 4.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质量要求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盖章签署部分。
1、钢球、钢锻的直径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钢球钢锻直径公差(单位为mm)
2、各种牌号的钢球、钢锻的主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钢球钢锻的化学成分
3、钢球、钢锻的力学性能 3.1 钢球、钢锻的表面硬度与中心硬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钢球钢锻表面硬度与中心硬度
3.2 钢球、钢锻沿通过浇口至球心的直径方向的硬度差不得超过2HRC。 3.3 钢球、钢锻不允许有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的夹渣、砂眼、缩孔、缩松、气孔、冷隔等铸造缺陷。 |
招标人: (略) 福能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2023年12月21日
,"projId":"a6caa9a4b*e95f8d413acb76b8f(略) 福能 (略) 2024至2025年度钢球钢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0624-*)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材料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本项目《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修改如下:
钢球钢锻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方(需方): (略) 福能 (略) *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
1.以上价格含 %税、含 费用等。若国家法定税率调整则含税价相应调整。除上述费用外,*方不承担其他费用。 2.*方应供应的数量及规格以*方发货通知单为准,双方以*方验收合格的实际金额结算。 3.*方应自*方发货通知单发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送达;交货地点: ,*方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及风险由*方承担。 4.发货通知单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书面或扫描件形式均有效,*方可通过第九条约定的方式送达发货通知单。 第二条 调价约定 1.以招标开标当日( 年 月 日)中华商务网公布的上海铬铁价格和中华商务网公布的江苏江阴废钢回收价格计算加权平均价(加权平均价为铬铁价格×20%+废钢价格×80%)作为基准价格。 基准价格( 年 月 日):铬铁价格 元;废钢回收价格 元;加权平均价 元。 2.调价 每半年调价一次,调价方式如下: 第一次调价:按 年 月 日公布的价格重新计算加权平均价。重新计算的加权平均价与基准价格相比差价超出±10%(含)的,应进行调价,调价时的铬铁和废钢价格经双方确认,作为新的结算单价及下次调价的基准价格;如相比差价未超出±10%的,本次不调价,但重新计算出的加权平均价作为第二次调价的基准价格。以此类推。 调价公式:新的结算单价=各规格钢球钢锻价格+(调价期铬铁价-上期基准铬铁价)×20%+(调价期废钢价-上期基准废钢价)×80%。 第二次调价:按 年 月 日公布的价格重新计算加权平均价。 第三次调价:按 年 月 日公布的价格重新计算加权平均价。 第三条 结算方式 1.货款按批次支付,支付采用下列第 1 项。 (1)货款一次性支付。货物验收合格且*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货款的 90 %;剩余 10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经*方确认*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后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15 个工作日内扣除应由*方承担的费用后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2)货款分期支付。合同签订且*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货款的 %;货物验收合格后,*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向*方支付货款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经*方确认*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个工作日内扣除应由*方承担的费用后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2.上述款项*方以 6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方式支付。 3.*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包装标准 1.包装标准应满足通用条款和*方企业标准的规定,产品包装必须满足产品保管的特性条件且适应进行长途运输及搬运。 2.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缺件、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方应承担责任并在*方要求时限内给予解决。 3.*方在包装物上必须醒目地表明下列内容:规格、型号、重量。 4.球、锻均采用吨包装。 5.包装物由*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第五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详见合同附件:质量要求。 2.质保期为: 6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3.*方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Cr含量、表面硬度等。若质量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方支付;若质量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则由*方支付。双方确认,质量标准以*方委托检测结果为准。 4.*方产品质量任意一项未达到质量要求,即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 第六条 验收 1.*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方应随货提供合格证、发货清单(规格、数量)、出厂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方不能随货提供证明材料,*方有权拒绝收货,*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 2.合理的损耗及计算方式:以*方验收合格的产品的实际过磅总重量进行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 2.*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当批次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支付*方违约金;逾期10日,*方还应按当批次总金额的20%赔偿*方损失。*方逾期交货累计3次,*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3.*方产品质量不合格,*方不予接收或有权退回,*方还有权将剩余所有库存退还给*方,*方若有需要时,*方应在 日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重新更换,以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如*方同意直接接收,双方按不合格产品总金额降低30%结算费用;对于*方已使用或不予退回的不合格产品,*方应按不合格产品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5.*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逾期交货的,按本条第2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累计3次,*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6.*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方有权拒绝收货,*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 %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自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期满后终止。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提前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3)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4)除上述提前终止解除条款外,如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书。 3.任意一方满足双方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后,应在 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签订提前解除协议。 第九条 通知 1.*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 ,受送达人为: ,联系方式为: ,E-Mail: ,微信对应的手机号码: 。 *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 ,受送达人为: ,联系方式为: ,E-Mail: ,微信对应的手机号码: 。 2.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 (略) 、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 3.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送达地址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以E-Mail形式通知对方的,于通知邮件进入对方指定E-Mail邮箱时即视为已送达对方;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4.上述送达地址、受送达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送达地址变量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厦门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 份,*方执 份,*方执 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点: 市。 4.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质量要求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盖章签署部分。
1、钢球、钢锻的直径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钢球钢锻直径公差(单位为mm)
2、各种牌号的钢球、钢锻的主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钢球钢锻的化学成分
3、钢球、钢锻的力学性能 3.1 钢球、钢锻的表面硬度与中心硬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钢球钢锻表面硬度与中心硬度
3.2 钢球、钢锻沿通过浇口至球心的直径方向的硬度差不得超过2HRC。 3.3 钢球、钢锻不允许有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的夹渣、砂眼、缩孔、缩松、气孔、冷隔等铸造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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