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发布日期: 2023-12-21 浏览量:
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3年12月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2023年12月11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澄清
1、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的招标文件附件《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第1.3.6条修改如下:
“投标人所投设备或材料的技术参数应满足或优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或材料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中的品牌。”
2、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的招标文件附件《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合同》第二部分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
“15.11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或材料技术参数应满足或优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要求。买方所提供的设备或材料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中的品牌。卖方应在采购设备之前,须将拟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品牌及详细的技术参数等资料报买方审核,经买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不予支付及结算。如卖方擅自使用未经买方书面确认的设备或材料,卖方须按买方要求无条件更换,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由卖方承担,买方将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3、《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中的参考品牌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中的不一致的,以《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中的参考品牌为准。
4、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和商务评审要求的类似业绩中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结果公告中注明的相应金额为准。
5、招标文件正文P31页,投标人综合实力第3条: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计3分。考核依据由“以上获奖须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若无奖项证书,投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通报文件或官网对外公示截图,否则不计分。”修改为:“质量奖获奖证明须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通报文件或官网对外公示截图,否则不计分。”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大王山水厂品牌档次推荐表》中带★的为本项目的核心工艺包,结合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相关表述,核心工艺包是否仅指“生物土壤除臭系统、加药系统、污水深度处理系统、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4个部分?
答:还包括核心设备部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是否仅指核心工艺包中的设备品牌,即《大王山水厂品牌档次推荐表》中带★部分?
答:招标文件中第一章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是指《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带“★”的设备。
问题3、设备技术规范1.3.6提到“凡标有“★”的条款,对于投标人
必须满足的要求,否则将做废标处理”,另外技术规范中对于品牌要求的条款都打了★标,那么对于核心工艺包而言,需要满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这意味着要求的三个推荐品牌最多仅能委托到三位代理商,即最多只有三位投标人参与投标,是否合理?建议删除对核心工艺包品牌要求的废标条款,即:投标人为选用核心工艺包的推荐品牌中的制造商并不导致投标人的废标。
答:投标人所投设备或材料的技术参数应满足或优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或材料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中的品牌。
问题4、设备采购清单(excel)中的个别设备的规格参数与设备技术规范中清单不一致,例如设备采购清单(第338行)污泥螺杆泵的参数为Q=40m3/h,而设备技术规范(第222页)中的参数为Q=50m3/h。若出现类似情况应以哪个清单为准?
答:以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中的设备规格参数为准。
问题5、招标文件第一章9.1中提到“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此处提到法人需办理签字章,同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及盖章要求中提到“投标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是否意味着法人、委托代理人等签名可直接在原件上手签后上传扫描版,而不一定需要使用签字章?
答: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中的签名或印章均为CA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或CA数字证书电子盖章。
问题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对于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要求中提及“须同时提供设备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等,其中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否指发布内容具有真实性的公开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的截图内容是否认可?
答:1、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自治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第10号)规定,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内容予以认可。
问题7、因本次为电子投标,请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处是否可以理解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电子法定代表人印章?
答:是的。
问题8、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报价表格式,请问是否可以按照控制价清单报价,安装部分按单项汇总报价(即安装部分不用提供详细报价)?另外按照导出文件请问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1,190,220.60 请问该部分金额是否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可降价),该部分是否已计税,税率为多少?
答:1、设备安装及服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要求: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 (略)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 号)、《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湘建价〔2022〕146 号)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由计价软件打印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上述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计价软件打印的表格为准。投标人采用的计价软件应当通过了湖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测评。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
(1)投标总价封面;
(2)投标总价扉页
(3)工程计价总说明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7)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
(8)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计价表(招投标)
(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0)暂列金额明细表
(11)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12)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13)部分其他项目费计价表
(14)人工、材料、机械汇总表
说明:以上表格如为空白表格,可不提供。
2、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投标时按公示的招标控制价进行报价,不得进行任何调整。
问题9、招标文件P15,10.1“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400 (略) 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设备供货业绩。
(1)类似业绩考核期限:自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止 1080 天,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2)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满足以下①、②任一项要求为合格业绩证明,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招标的业绩:须同时提供设备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②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含设备供货)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内容包含设备供货总金额)、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
如上述①、②项的中标单位为联合体: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
请问:是否“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设备供货”可以理解为“污水处理设施”或“水质净化设施”设备供货?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对于非公开招标项目,是否可以仅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请问:是否“ (略) 的合同业绩”可以作为“投标人业绩”?
请问:如上述①、②项的中标单位为联合体,请问是否需要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且承担的工作内容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1、本项目招标文件P15,10.1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400 (略) 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设备供货业绩,不是“污水处理设施”或“水质净化设施”设备供货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下列要求: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满足以下①、②任一项要求为合格业绩证明,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招标的业绩:须同时提供设备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
②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含设备供货)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内容包含设备供货总金额)、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本项要求的合同协议书指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合同协议书。
如上述①、②项的中标单位为联合体: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人在联合体项目业绩中的分工以及分工对应的合同金额。
3、 (略) 的合同业绩不可以作为投标人业绩。
4、如上述①、②项的中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的业绩均可作为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类似业绩和商务评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人在联合体项目业绩中的分工以及分工对应的合同金额。
问题10、招标文件正文P15、P32页投标人类似业绩章节中:②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含设备供货)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内容包含设备供货总金额)、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
请问若我单位提供业绩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业绩(同时提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合同公示、分包合同复印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专业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问题11、招标文件正文P31页,投标人综合实力章节: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计3分。请问以上获奖须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为防止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是否应同时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答:详见“一、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澄清”第5条。
问题12、招标文件P31:1.2.1(2)商务评审 投标人综合实力 3、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计 3 分。请问:“优质工程奖”是否认可?
答:优质工程奖不予认可。
问题13、招标文件正文P32页,投标人类似业绩章节中:投标人具有单项金额不少于118 (略) 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设备供货业绩。因类似业绩考核期限要求时间较短,满足此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极其有限,为了公平竞 (略) 政供水类业绩,即建议本条款更改为:投标人具有单项金额不少于118 (略) 政污水处 (略) 政供水项目( (略) 自来水厂项目)的设备供货业绩,每提供1个计6分,最多计18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技术规范中多处条款加了“★”要求制造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因本次为电子投标无法提供原件备查,该条款建议改为要求制造商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供原件核查。
答:本项目《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与招标文件正文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中标后在合同阶段予以明确。
问题15、技术文件P2页,1.3.6 本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对于投标人是必须满足的要求,否则将做废标处理。技术规范中多处“★”条款要求提供制造商相关业绩资料、承诺书、证明材料等,因本次为电子投标,考虑投标文件容量过大不能正常上传交易平台,请问是否可以精简要求?部分资料要求中标后提供?
答:同问题14回复。
问题16、技术文件P164页:★投标人需与工艺技术服务供应商对深度处理工艺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联合担保,需提供由投标人和深度处理工艺系统性能包供应商盖章的水质担保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函影印件。请问此处投标人是否可以加盖电子章?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可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发布日期: 2023-12-21 浏览量:
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3年12月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2023年12月11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澄清
1、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的招标文件附件《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第1.3.6条修改如下:
“投标人所投设备或材料的技术参数应满足或优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或材料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中的品牌。”
2、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的招标文件附件《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合同》第二部分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
“15.11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或材料技术参数应满足或优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要求。买方所提供的设备或材料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中的品牌。卖方应在采购设备之前,须将拟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品牌及详细的技术参数等资料报买方审核,经买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不予支付及结算。如卖方擅自使用未经买方书面确认的设备或材料,卖方须按买方要求无条件更换,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由卖方承担,买方将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3、《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中的参考品牌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中的不一致的,以《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中的参考品牌为准。
4、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和商务评审要求的类似业绩中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结果公告中注明的相应金额为准。
5、招标文件正文P31页,投标人综合实力第3条: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计3分。考核依据由“以上获奖须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若无奖项证书,投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通报文件或官网对外公示截图,否则不计分。”修改为:“质量奖获奖证明须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通报文件或官网对外公示截图,否则不计分。”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大王山水厂品牌档次推荐表》中带★的为本项目的核心工艺包,结合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相关表述,核心工艺包是否仅指“生物土壤除臭系统、加药系统、污水深度处理系统、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4个部分?
答:还包括核心设备部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是否仅指核心工艺包中的设备品牌,即《大王山水厂品牌档次推荐表》中带★部分?
答:招标文件中第一章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是指《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带“★”的设备。
问题3、设备技术规范1.3.6提到“凡标有“★”的条款,对于投标人
必须满足的要求,否则将做废标处理”,另外技术规范中对于品牌要求的条款都打了★标,那么对于核心工艺包而言,需要满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这意味着要求的三个推荐品牌最多仅能委托到三位代理商,即最多只有三位投标人参与投标,是否合理?建议删除对核心工艺包品牌要求的废标条款,即:投标人为选用核心工艺包的推荐品牌中的制造商并不导致投标人的废标。
答:投标人所投设备或材料的技术参数应满足或优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或材料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档次推荐表》中的品牌。
问题4、设备采购清单(excel)中的个别设备的规格参数与设备技术规范中清单不一致,例如设备采购清单(第338行)污泥螺杆泵的参数为Q=40m3/h,而设备技术规范(第222页)中的参数为Q=50m3/h。若出现类似情况应以哪个清单为准?
答:以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中的设备规格参数为准。
问题5、招标文件第一章9.1中提到“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此处提到法人需办理签字章,同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及盖章要求中提到“投标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是否意味着法人、委托代理人等签名可直接在原件上手签后上传扫描版,而不一定需要使用签字章?
答: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中的签名或印章均为CA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或CA数字证书电子盖章。
问题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对于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要求中提及“须同时提供设备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等,其中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否指发布内容具有真实性的公开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的截图内容是否认可?
答:1、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自治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第10号)规定,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内容予以认可。
问题7、因本次为电子投标,请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处是否可以理解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电子法定代表人印章?
答:是的。
问题8、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报价表格式,请问是否可以按照控制价清单报价,安装部分按单项汇总报价(即安装部分不用提供详细报价)?另外按照导出文件请问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1,190,220.60 请问该部分金额是否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可降价),该部分是否已计税,税率为多少?
答:1、设备安装及服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要求: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 (略)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 号)、《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湘建价〔2022〕146 号)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由计价软件打印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上述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计价软件打印的表格为准。投标人采用的计价软件应当通过了湖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测评。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
(1)投标总价封面;
(2)投标总价扉页
(3)工程计价总说明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7)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
(8)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计价表(招投标)
(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0)暂列金额明细表
(11)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12)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13)部分其他项目费计价表
(14)人工、材料、机械汇总表
说明:以上表格如为空白表格,可不提供。
2、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投标时按公示的招标控制价进行报价,不得进行任何调整。
问题9、招标文件P15,10.1“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400 (略) 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设备供货业绩。
(1)类似业绩考核期限:自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止 1080 天,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2)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满足以下①、②任一项要求为合格业绩证明,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招标的业绩:须同时提供设备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②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含设备供货)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内容包含设备供货总金额)、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
如上述①、②项的中标单位为联合体: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
请问:是否“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设备供货”可以理解为“污水处理设施”或“水质净化设施”设备供货?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对于非公开招标项目,是否可以仅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请问:是否“ (略) 的合同业绩”可以作为“投标人业绩”?
请问:如上述①、②项的中标单位为联合体,请问是否需要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且承担的工作内容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1、本项目招标文件P15,10.1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400 (略) 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设备供货业绩,不是“污水处理设施”或“水质净化设施”设备供货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下列要求: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满足以下①、②任一项要求为合格业绩证明,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招标的业绩:须同时提供设备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
②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含设备供货)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内容包含设备供货总金额)、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本项要求的合同协议书指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合同协议书。
如上述①、②项的中标单位为联合体: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人在联合体项目业绩中的分工以及分工对应的合同金额。
3、 (略) 的合同业绩不可以作为投标人业绩。
4、如上述①、②项的中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的业绩均可作为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类似业绩和商务评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网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人在联合体项目业绩中的分工以及分工对应的合同金额。
问题10、招标文件正文P15、P32页投标人类似业绩章节中:②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含设备供货)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内容包含设备供货总金额)、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的截图。
请问若我单位提供业绩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业绩(同时提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合同公示、分包合同复印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专业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问题11、招标文件正文P31页,投标人综合实力章节: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计3分。请问以上获奖须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为防止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是否应同时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答:详见“一、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澄清”第5条。
问题12、招标文件P31:1.2.1(2)商务评审 投标人综合实力 3、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计 3 分。请问:“优质工程奖”是否认可?
答:优质工程奖不予认可。
问题13、招标文件正文P32页,投标人类似业绩章节中:投标人具有单项金额不少于118 (略) 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设备供货业绩。因类似业绩考核期限要求时间较短,满足此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极其有限,为了公平竞 (略) 政供水类业绩,即建议本条款更改为:投标人具有单项金额不少于118 (略) 政污水处 (略) 政供水项目( (略) 自来水厂项目)的设备供货业绩,每提供1个计6分,最多计18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技术规范中多处条款加了“★”要求制造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因本次为电子投标无法提供原件备查,该条款建议改为要求制造商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供原件核查。
答:本项目《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与招标文件正文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设备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中标后在合同阶段予以明确。
问题15、技术文件P2页,1.3.6 本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对于投标人是必须满足的要求,否则将做废标处理。技术规范中多处“★”条款要求提供制造商相关业绩资料、承诺书、证明材料等,因本次为电子投标,考虑投标文件容量过大不能正常上传交易平台,请问是否可以精简要求?部分资料要求中标后提供?
答:同问题14回复。
问题16、技术文件P164页:★投标人需与工艺技术服务供应商对深度处理工艺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联合担保,需提供由投标人和深度处理工艺系统性能包供应商盖章的水质担保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函影印件。请问此处投标人是否可以加盖电子章?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可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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