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信息库补充招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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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信息库补充招选公告

致各潜在参选单位:

因公司多频次、小额度采购项目数量日渐增多,现有供应商库已无法满足需求,现对供应商库进行补充招选,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对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采购供应商信息库进行补充招选,拟对参选单位进行复核审查,审核通过后的参选单位进入对应备选库。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内容

1.项目名称:屏山县宇客 (略) 供应商信息库补充项目。

2.项目内容:招选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屏山县宇客 (略) 供应商信息库,信息库设立四大类(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视频创制、活动策划执行)。

(1)设备租赁(包含但不限于:舞台设施、灯光、音响、无人机等);

(2)广告设计制作(包含但不限于:广告设计、打印、复印、装订、车贴、写真、喷绘、横幅等广告物料制作安装、围挡制作安装等);

(3)视频创制(包含但不限于:视频拍摄、录音、文稿编辑、动画制作、动漫制作、视频直播等);

(4)活动策划执行(包含但不限于:展览展示、开工仪式、会议会务、典礼等活动类组织策划和实施);

二、遴选办法:合格制。

三、合作方式

1.加入供应商目录库。我公司将面向信息库中供应商以询价方式对上述服务进行采购。

2.分类进行报价。我公司将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发布采取需求及项目的总体限价或重要单项类别的限价,组织信息库内供应商进行报价,原则采用按最低价法实施采购。

3.按要求组织服务或执行。根据公司采购需求进行供货或执行、验收。

四、建库期限

同第一次招选入库期限。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供应商信息库遴选项目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资格要求

1.一家参选单位可参与不同服务类别入库,参选单位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对应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相关经营范围;

2.参选单位对所有报送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3.经审核入库的 (略) 要求,完成每次任务;

4.参选单位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6个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类似业绩;

5.参选单位需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同或同一服务类别参选。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入库;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2000.00元,大写:*仟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屏山县宇客 (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屏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

3.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日17时00分。

4.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选入库后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服务限满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2)未入库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入库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网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网上办理,申请人提供单位介绍信(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含信息库类别)、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名费转账凭证【*@*q.com】。

本次遴选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200元/份,通过以上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遴选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资格不能转让;

九、提供参选文件资料,包含内容如下:

1.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4.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产权等相关能证明具备实力的资料);

5.承诺函(见附件2);

6.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的年度完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为准);

7.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6个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类似业绩(以完工日期为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支付凭证或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盖鲜章)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从业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如有);

10.提供与党政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业签订的年度服务协议(如有);

11.参选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参选文件资料一式两份,格式自拟,其中正本*份,副本*份,并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均采用左侧胶装,逐页编码。正本加盖参选单位鲜章及骑缝章,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其中1-8项如有缺项,参选文件无效。

注:参选文件资料中提供的所有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十、密封

参选文件资料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参选单位鲜章,注明拟入库类别。

十一、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15时00分。

十二、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F宇客文旅)会议室。

十三、供应商管理规则

(一)供应商采取自愿加入和退出的原则。

(二)入选我公司供应商库的单位, (略) 制定的供应商库管理办法。

(三)供应商发生资质、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变更的, (略) 对信息库进行更新。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屏山县宇客 (略) 。

十四、入库审查

各参选单位根据入库标准准备参选资料,由我公司对应服务类别的资料进行审查, (略) 供应商信息库。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十五、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屏山县宇客 (略)

地 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1—*

附件1:入库申请表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屏山县宇客 (略)

2023年12月21日


致各潜在参选单位:

因公司多频次、小额度采购项目数量日渐增多,现有供应商库已无法满足需求,现对供应商库进行补充招选,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对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采购供应商信息库进行补充招选,拟对参选单位进行复核审查,审核通过后的参选单位进入对应备选库。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内容

1.项目名称:屏山县宇客 (略) 供应商信息库补充项目。

2.项目内容:招选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屏山县宇客 (略) 供应商信息库,信息库设立四大类(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视频创制、活动策划执行)。

(1)设备租赁(包含但不限于:舞台设施、灯光、音响、无人机等);

(2)广告设计制作(包含但不限于:广告设计、打印、复印、装订、车贴、写真、喷绘、横幅等广告物料制作安装、围挡制作安装等);

(3)视频创制(包含但不限于:视频拍摄、录音、文稿编辑、动画制作、动漫制作、视频直播等);

(4)活动策划执行(包含但不限于:展览展示、开工仪式、会议会务、典礼等活动类组织策划和实施);

二、遴选办法:合格制。

三、合作方式

1.加入供应商目录库。我公司将面向信息库中供应商以询价方式对上述服务进行采购。

2.分类进行报价。我公司将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发布采取需求及项目的总体限价或重要单项类别的限价,组织信息库内供应商进行报价,原则采用按最低价法实施采购。

3.按要求组织服务或执行。根据公司采购需求进行供货或执行、验收。

四、建库期限

同第一次招选入库期限。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供应商信息库遴选项目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资格要求

1.一家参选单位可参与不同服务类别入库,参选单位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对应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相关经营范围;

2.参选单位对所有报送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3.经审核入库的 (略) 要求,完成每次任务;

4.参选单位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6个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类似业绩;

5.参选单位需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同或同一服务类别参选。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入库;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2000.00元,大写:*仟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屏山县宇客 (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屏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

3.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日17时00分。

4.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选入库后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服务限满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2)未入库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入库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网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网上办理,申请人提供单位介绍信(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含信息库类别)、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名费转账凭证【*@*q.com】。

本次遴选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200元/份,通过以上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遴选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资格不能转让;

九、提供参选文件资料,包含内容如下:

1.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4.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产权等相关能证明具备实力的资料);

5.承诺函(见附件2);

6.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的年度完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为准);

7.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6个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类似业绩(以完工日期为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支付凭证或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盖鲜章)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从业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如有);

10.提供与党政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业签订的年度服务协议(如有);

11.参选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参选文件资料一式两份,格式自拟,其中正本*份,副本*份,并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均采用左侧胶装,逐页编码。正本加盖参选单位鲜章及骑缝章,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其中1-8项如有缺项,参选文件无效。

注:参选文件资料中提供的所有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十、密封

参选文件资料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参选单位鲜章,注明拟入库类别。

十一、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15时00分。

十二、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F宇客文旅)会议室。

十三、供应商管理规则

(一)供应商采取自愿加入和退出的原则。

(二)入选我公司供应商库的单位, (略) 制定的供应商库管理办法。

(三)供应商发生资质、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变更的, (略) 对信息库进行更新。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屏山县宇客 (略) 。

十四、入库审查

各参选单位根据入库标准准备参选资料,由我公司对应服务类别的资料进行审查, (略) 供应商信息库。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十五、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屏山县宇客 (略)

地 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1—*

附件1:入库申请表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屏山县宇客 (略)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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