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某部2023年引进营区超市服务商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日喀则某部2023年引进营区超市服务商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日喀则某部2023年 (略) 服务商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日喀则某部 | ||
行政区域 | 日喀则地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11: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2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日喀则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藏自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 (请上班时间拨打)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小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柳梧新区泰玺华庭7栋9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女士*(请工作日内上班时间段拨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WXZKZ-FC1003/SHXX-XZ-23Z1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日喀则某部2023年 (略) 服务商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取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企业实力中“投标人属于国企、事业单位、央企类型的得3分”。企业实力评审内容更改为:(1)仓储:投标人仓库面积 2000-3000 平方米的得 4分,3000-4000 平方米 (含 4000 平方米) 的得6分,4000 平方米以上的得 9分,自有仓库提供产权或相关证明材料,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印章,不具备以上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不得分。
(2)配送车辆:配送车辆4-7 辆得4分,7-10 辆得7分,10辆以上每增加1辆得1分,最多增加2分,此项最多得9分,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图片 (车牌必须清晰) 并加盖投标人印章(行驶证显示必须为投标人所有) ,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不具备以上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不得分。
(3)投标人有3个固定营业场所网点得6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最多得22分(提供固定营业场所网点照片、场所租赁合同及一照多执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
2.将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 1 月 8 日 11 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日喀则某部
地址:西藏自 (略)
联系方式:王先生 * (请上班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小小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泰玺华庭7栋907
联系方式:杨女士*(请工作日内上班时间段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日喀则某部2023年 (略) 服务商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日喀则某部 | ||
行政区域 | 日喀则地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11: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2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日喀则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藏自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 (请上班时间拨打)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小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柳梧新区泰玺华庭7栋9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女士*(请工作日内上班时间段拨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WXZKZ-FC1003/SHXX-XZ-23Z1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日喀则某部2023年 (略) 服务商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取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企业实力中“投标人属于国企、事业单位、央企类型的得3分”。企业实力评审内容更改为:(1)仓储:投标人仓库面积 2000-3000 平方米的得 4分,3000-4000 平方米 (含 4000 平方米) 的得6分,4000 平方米以上的得 9分,自有仓库提供产权或相关证明材料,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印章,不具备以上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不得分。
(2)配送车辆:配送车辆4-7 辆得4分,7-10 辆得7分,10辆以上每增加1辆得1分,最多增加2分,此项最多得9分,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图片 (车牌必须清晰) 并加盖投标人印章(行驶证显示必须为投标人所有) ,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不具备以上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不得分。
(3)投标人有3个固定营业场所网点得6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最多得22分(提供固定营业场所网点照片、场所租赁合同及一照多执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
2.将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 1 月 8 日 11 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日喀则某部
地址:西藏自 (略)
联系方式:王先生 * (请上班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小小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泰玺华庭7栋907
联系方式:杨女士*(请工作日内上班时间段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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