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机关静海区12345为民服务热线运维及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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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机关静海区12345为民服务热线运维及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略) 静海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机关 静海区12345为民服务热线运维及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DCZ-2023-F191)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 发布来源: (略) 静海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DCZ-2023-F1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静海区12345为民服务热线运维及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2-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一包: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1.平台热线号码更正为12345。 2.(一)工作内容中 (2)通过12345系统集中办理群众咨询、求助、建议、投诉等事项。接听群众来电做到热心接听、耐心询问、细心解答、杜绝出现群众投诉; (略) 便民服务专线平台的转办工单,按照三个“第一时间”的要求接单、审单、派单、催办、回访、回复,工单办理确保及时性、准确性,按时接单率和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承办“公仆接待日”工作。 (3)通过为民服务热线系统处理群众举报电话,工作人员接听举报电话记录举报信息——填写《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工单》,1天内(紧急和特殊情况除外) 通过为民服务热线专用平台派发电子工单,《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工单》由责任部门核查处理——部门核查后在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内回复,通过为民服务热线工单系统回单,并向举报中心反馈。对经核查举报不实的反馈核查结果,出具《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工单》和《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核查认定书》;查实的出具《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工单》、《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核查认定书》和《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奖励审批表》,区举报中心提出奖励金额和分配方式,报区网格化管理中心,经中心工作会议审核批准后在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兑现举报奖金。 (5)保证工作人员每日全天24小时的运行时间。 (6)严 (略) 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热线绩效考核指标,做好业务沟通协调对接。 3.(二)项目人员职责要求:为保证静海区为民服务热线及群众举报中心的相关工作。 4.培训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为民服务热线客服进行岗前培训及在岗能力提升培训; (6)负责为民服务热线及群众举报中心现场运营管理,提供现场支援、辅导、培训。 5.工单督导岗位职责(4)针对12345疑难工单进行筛选审核上报。 6.综合管理岗位职责:(6)将上月处理12345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委区政府及相关单位。 7.去掉(4)负责政务网、市长留言板两项互联网上,群众反映问题的工单录入、跟踪与反馈。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须为供应商的正式签约员工,按岗位职责需求保证所需话务人员数量。供应商需提供拟用全部服务 (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职、兼职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服务要求:按要求保证所需话务人员数量。 10.其他要求中在合同期内供应商须保存热线平台通话录音文件,并为采购人提供查询、调听和备份服务及永久录音文件保存期。 11.派遣员工在工作中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派遣公司应积极协助采购人对派遣员工进行索赔; 12.第一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第二包: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更正日期:2023-12-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静海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机关
地 址: (略) 静海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可道(天津) (略)
地 址: (略) 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底商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2-*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可道(天津) (略)

2023年12月22日



(略) 静海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机关 静海区12345为民服务热线运维及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DCZ-2023-F191)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 发布来源: (略) 静海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DCZ-2023-F1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静海区12345为民服务热线运维及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2-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一包: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1.平台热线号码更正为12345。 2.(一)工作内容中 (2)通过12345系统集中办理群众咨询、求助、建议、投诉等事项。接听群众来电做到热心接听、耐心询问、细心解答、杜绝出现群众投诉; (略) 便民服务专线平台的转办工单,按照三个“第一时间”的要求接单、审单、派单、催办、回访、回复,工单办理确保及时性、准确性,按时接单率和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承办“公仆接待日”工作。 (3)通过为民服务热线系统处理群众举报电话,工作人员接听举报电话记录举报信息——填写《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工单》,1天内(紧急和特殊情况除外) 通过为民服务热线专用平台派发电子工单,《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工单》由责任部门核查处理——部门核查后在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内回复,通过为民服务热线工单系统回单,并向举报中心反馈。对经核查举报不实的反馈核查结果,出具《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工单》和《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核查认定书》;查实的出具《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工单》、《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核查认定书》和《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奖励审批表》,区举报中心提出奖励金额和分配方式,报区网格化管理中心,经中心工作会议审核批准后在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兑现举报奖金。 (5)保证工作人员每日全天24小时的运行时间。 (6)严 (略) 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热线绩效考核指标,做好业务沟通协调对接。 3.(二)项目人员职责要求:为保证静海区为民服务热线及群众举报中心的相关工作。 4.培训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为民服务热线客服进行岗前培训及在岗能力提升培训; (6)负责为民服务热线及群众举报中心现场运营管理,提供现场支援、辅导、培训。 5.工单督导岗位职责(4)针对12345疑难工单进行筛选审核上报。 6.综合管理岗位职责:(6)将上月处理12345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委区政府及相关单位。 7.去掉(4)负责政务网、市长留言板两项互联网上,群众反映问题的工单录入、跟踪与反馈。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须为供应商的正式签约员工,按岗位职责需求保证所需话务人员数量。供应商需提供拟用全部服务 (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职、兼职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服务要求:按要求保证所需话务人员数量。 10.其他要求中在合同期内供应商须保存热线平台通话录音文件,并为采购人提供查询、调听和备份服务及永久录音文件保存期。 11.派遣员工在工作中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派遣公司应积极协助采购人对派遣员工进行索赔; 12.第一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第二包: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更正日期:2023-12-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静海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机关
地 址: (略) 静海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可道(天津) (略)
地 址: (略) 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底商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2-*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可道(天津) (略)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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