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澄清答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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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澄清答疑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5:52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元军
项目联系电话 0551-*
采购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屯溪路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钱老师0551-*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安天利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元军05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FWGZ027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项目编号2023AFWGZ02718)澄清答疑如下:

1、问题:本项目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请问本项目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拟派人员、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获奖等是否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答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供的业绩、奖项、人员均予认可。

2、问题:招标文件第71页:“(1)评审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填报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金额低于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中对应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规定比例(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异常低价规定指标)的,对该单位工程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对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是否进行异常低价评审,请予以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分法“附件4异常低价评审”中,未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做异常低价评审要求。

3、问题:建议增加成套室内钢质门品牌:富新、群升,参数已提交,请确认?

答复:招标文件第七章已明确: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提供品牌将由招标人对参数进行评定后回复。

4、问题:建议增加墙、地砖、陶瓷薄板品牌:欧神诺,参数已提交,请确认。

答复:招标文件第七章已明确: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提供品牌将由招标人对参数进行评定后回复。

5、问题:主楼土建清单第82条:采光天棚 清单工程量为263.06m2,实际按玻璃展开面积复核工程量为561.91m2,招标控制价玻璃定额平米消耗量1.03m2。控制价编制未按《 (略) 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8)》第四章 计算规则第六条 “六、玻璃雨篷按玻璃实际面积计算;”进行编制,望复核。

答复:复核无误。

6、问题:主楼土建清单第259条:带骨架幕墙 300*150*2.5mm厚铝合金方通,控制价铝型材每米含量计算有误,原计算式为2.75*0.9*2.5/1000*Q,实际应为2.75*0.3*4*2.5/1000*Q,误差为1.184吨,望复核。

答复:复核无误。

7、问题:主楼土建清单第219条:垫层。招标清单工程量单位为m3,控制价编制含量系数*0.03,以m2单位编制。本条控制价合价为5696.75元,按正常m3编制为*.62元。差价较大,望复核。

答复:工程量无误,综合单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8、问题:本项目绿化招标清单中,树木移植项目特征描述“施工前按业主要求移植至指定地方”,移植范围是否在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范围内?

答复:是。

9、问题:请问在场地的西南角(即红线框标注区域)能否作为项目的办公生活临建区?

答复:此区域距离现状学生公寓较近,不作为临建区。

10、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第62页项目经理业绩中要求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的这句话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出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正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出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11、问题:招标人发布了最高投标限价,同时也发布了详细的控制价清单,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7.4条约定“异常低价规定指标:最高投标限价的90%”。异常低价指标是否是指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

答复: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分法附件4异常低价评审,第(1)条“评审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12、问题:招标人发布了最高投标限价,同时也发布了详细的控制价清单,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是否是指投标总报价不超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

答复: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13、问题: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7条参考品牌的说明约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参考品牌表中的品牌为参考品牌,招标文件第210页提供了品牌参考表,品牌参考表注释1约定本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未提供参考品牌,能否提供参考品牌,若不提供参考品牌,招标文件第210页品牌参考表是否需要提供?

答复:招标文件P152已备注“参考品牌表(详见附件)”,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表详见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已发布的招标文件附件资料。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填写要求已在2023年12月18日发布的“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澄清答疑1”问题6中答复。

14、问题: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请问若属于邀请招标没有相关公示结果,是否可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结果为准?

答复: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15、问题:招标文件P29页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是否只在相应的位置承诺需要的数量即可,不需要附相关的资料?

答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 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承诺响应即可。

16、问题:若需要配备其他岗位人员,请问劳资专员是否指的是劳务员即可?

答复:人员持证情况无须列入投标文件。劳资专管员按招标文件P29表中备注“按《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配置”。

17、本项目开标地点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和已发布的澄清答疑描述不一致处,以发布时间在后的为准。

招标人: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 (略) 屯溪路193号

联系人:钱老师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

联系人:刘元军

电 话:0551-*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 (略) 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钱老师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             

联系方式:刘元军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元军

电 话:  05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5:52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元军
项目联系电话 0551-*
采购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屯溪路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钱老师0551-*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安天利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元军05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FWGZ027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项目编号2023AFWGZ02718)澄清答疑如下:

1、问题:本项目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请问本项目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拟派人员、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获奖等是否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答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供的业绩、奖项、人员均予认可。

2、问题:招标文件第71页:“(1)评审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填报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金额低于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中对应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规定比例(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异常低价规定指标)的,对该单位工程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对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是否进行异常低价评审,请予以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分法“附件4异常低价评审”中,未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做异常低价评审要求。

3、问题:建议增加成套室内钢质门品牌:富新、群升,参数已提交,请确认?

答复:招标文件第七章已明确: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提供品牌将由招标人对参数进行评定后回复。

4、问题:建议增加墙、地砖、陶瓷薄板品牌:欧神诺,参数已提交,请确认。

答复:招标文件第七章已明确: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提供品牌将由招标人对参数进行评定后回复。

5、问题:主楼土建清单第82条:采光天棚 清单工程量为263.06m2,实际按玻璃展开面积复核工程量为561.91m2,招标控制价玻璃定额平米消耗量1.03m2。控制价编制未按《 (略) 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8)》第四章 计算规则第六条 “六、玻璃雨篷按玻璃实际面积计算;”进行编制,望复核。

答复:复核无误。

6、问题:主楼土建清单第259条:带骨架幕墙 300*150*2.5mm厚铝合金方通,控制价铝型材每米含量计算有误,原计算式为2.75*0.9*2.5/1000*Q,实际应为2.75*0.3*4*2.5/1000*Q,误差为1.184吨,望复核。

答复:复核无误。

7、问题:主楼土建清单第219条:垫层。招标清单工程量单位为m3,控制价编制含量系数*0.03,以m2单位编制。本条控制价合价为5696.75元,按正常m3编制为*.62元。差价较大,望复核。

答复:工程量无误,综合单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8、问题:本项目绿化招标清单中,树木移植项目特征描述“施工前按业主要求移植至指定地方”,移植范围是否在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范围内?

答复:是。

9、问题:请问在场地的西南角(即红线框标注区域)能否作为项目的办公生活临建区?

答复:此区域距离现状学生公寓较近,不作为临建区。

10、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第62页项目经理业绩中要求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的这句话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出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正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出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11、问题:招标人发布了最高投标限价,同时也发布了详细的控制价清单,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7.4条约定“异常低价规定指标:最高投标限价的90%”。异常低价指标是否是指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

答复: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分法附件4异常低价评审,第(1)条“评审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12、问题:招标人发布了最高投标限价,同时也发布了详细的控制价清单,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是否是指投标总报价不超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

答复: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13、问题: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7条参考品牌的说明约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参考品牌表中的品牌为参考品牌,招标文件第210页提供了品牌参考表,品牌参考表注释1约定本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未提供参考品牌,能否提供参考品牌,若不提供参考品牌,招标文件第210页品牌参考表是否需要提供?

答复:招标文件P152已备注“参考品牌表(详见附件)”,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表详见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已发布的招标文件附件资料。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填写要求已在2023年12月18日发布的“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澄清答疑1”问题6中答复。

14、问题: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请问若属于邀请招标没有相关公示结果,是否可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结果为准?

答复: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15、问题:招标文件P29页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是否只在相应的位置承诺需要的数量即可,不需要附相关的资料?

答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 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承诺响应即可。

16、问题:若需要配备其他岗位人员,请问劳资专员是否指的是劳务员即可?

答复:人员持证情况无须列入投标文件。劳资专管员按招标文件P29表中备注“按《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配置”。

17、本项目开标地点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和已发布的澄清答疑描述不一致处,以发布时间在后的为准。

招标人: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 (略) 屯溪路193号

联系人:钱老师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

联系人:刘元军

电 话:0551-*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 (略) 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钱老师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             

联系方式:刘元军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元军

电 话: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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