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澄清、延长售卖时间及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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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澄清、延长售卖时间及延期公告

2020-2021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澄清、延长售卖时间及延期公告

(2023-JKCZYY-W1034(TC233S01M))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以下9个标包进行澄清、延长售卖时间及延期开标通知。

一、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二、项目编号:2023-JKCZYY-W1034(TC233S01M)

三、项目主要概况:

包号

物资名称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最高总价限价万元

01

激光磁场理疗仪

1

30

30

中药配方颗粒剂膏方机

1

5

5

针灸辅助教学系统

1

2.5

2.5

中医体质辨别仪

1

3

3

针灸模拟人

1

2.5

2.5

02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TCD)

1

46

46

03

动态记录盒

2

4.5

9

智能脑功能分析系统

1

40

40

表面肌电图仪

1

28

28

04

失眠认知行为治疗管理系统

1

30

30

多终端心理测评系统

1

55

55

05

虚拟现实心理**系统

1

90

90

06

精神压力分析仪

1

30

30

击打呐喊多维宣泄系统

1

8

8

人机接口单通道版

1

5

5

07

多功能麻醉机

1

30

30

麻醉呼吸回路消毒系统

1

22

22

输液加热器

1

4

4

08

内窥镜摄像系统

2

13

26

纤维支气管镜

1

8

8

可视喉镜、可视硬性喉镜

1

8

8

小儿麻醉咽喉镜

2

0.2

0.4

09

牙科综合治疗机

4

16

64

牙科超声治疗机

1

12

12

牙科动力装置(种植机)

1

6

6

增速手机

2

1.5

3

牙科弯手机

2

0.6

1.2

四、澄清内容

序号

原公告内容

澄清内容

1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现澄清为“1、(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商仅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代理商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略)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2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12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延期售卖为:

“2023年12月7日至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09时00分。”

延期开标为: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1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09时00分。”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020-*

地址: (略)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张利、赵子娇、叶勇明、孙妍琰

电话:010-*、*

传真号:010-*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邮箱号:*@*ttp://**

邮政编码:*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俞干事

办公电话: 020-*

,020-

2020-2021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澄清、延长售卖时间及延期公告

(2023-JKCZYY-W1034(TC233S01M))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以下9个标包进行澄清、延长售卖时间及延期开标通知。

一、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二、项目编号:2023-JKCZYY-W1034(TC233S01M)

三、项目主要概况:

包号

物资名称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最高总价限价万元

01

激光磁场理疗仪

1

30

30

中药配方颗粒剂膏方机

1

5

5

针灸辅助教学系统

1

2.5

2.5

中医体质辨别仪

1

3

3

针灸模拟人

1

2.5

2.5

02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TCD)

1

46

46

03

动态记录盒

2

4.5

9

智能脑功能分析系统

1

40

40

表面肌电图仪

1

28

28

04

失眠认知行为治疗管理系统

1

30

30

多终端心理测评系统

1

55

55

05

虚拟现实心理**系统

1

90

90

06

精神压力分析仪

1

30

30

击打呐喊多维宣泄系统

1

8

8

人机接口单通道版

1

5

5

07

多功能麻醉机

1

30

30

麻醉呼吸回路消毒系统

1

22

22

输液加热器

1

4

4

08

内窥镜摄像系统

2

13

26

纤维支气管镜

1

8

8

可视喉镜、可视硬性喉镜

1

8

8

小儿麻醉咽喉镜

2

0.2

0.4

09

牙科综合治疗机

4

16

64

牙科超声治疗机

1

12

12

牙科动力装置(种植机)

1

6

6

增速手机

2

1.5

3

牙科弯手机

2

0.6

1.2

四、澄清内容

序号

原公告内容

澄清内容

1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现澄清为“1、(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商仅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代理商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略)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2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12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延期售卖为:

“2023年12月7日至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09时00分。”

延期开标为: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1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09时00分。”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020-*

地址: (略)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张利、赵子娇、叶勇明、孙妍琰

电话:010-*、*

传真号:010-*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邮箱号:*@*ttp://**

邮政编码:*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俞干事

办公电话: 020-*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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