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运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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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运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D2023-WT01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坪 (略) 污水处理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商务要求

1.原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近三年来,(以合同结束时间为准)同类业绩情况:

1. 投标人承担过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的废水处理站运营服务类项目或废水处理站监理类项目,提供1项及以上得40分,无不得分。

2. 投标人承担过污水治理工程运营或污水处理站运营类服务项目,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得20分,提供3个得满分60分,无不得分。

以上三项累计计分,最高得100分,同一项目业绩提供多个不重复计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有效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签约主体名称、项目(合同)名称、涉及业绩评分的服务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原件备查。

2.通过有效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现更正为: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近三年来,(以合同结束时间为准)同类业绩情况:

投标人具有医疗污水处理的运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0分,最高100分,同一项目续签只按一次计分。

以上累计最高得100分,同一项目业绩提供多个不重复计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有效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签约主体名称、项目(合同)名称、涉及业绩评分的服务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原件备查。

2.通过有效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原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3

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在此基础上:

1.投标人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技术人员上岗合格证2名及以上得20分,否则不得分(考核合格项目需包含有“废水”、“水样采集”的证书)。

2.投标人技术团队成员中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职称得20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技术团队中有1名及以上拥有环境类高级职称证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得40分。

4.投标人技术团队中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证得10分,环境类初级职称证得5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0分。

以上四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同一人获得多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单项计分标准的证书计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不得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现更正为: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3

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在此基础上:

1.投标人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环保相关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证书,提供2名及以上得20分,否责不得分。

2.投标人技术团队成员中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职称得20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技术团队中有1名及以上拥有环境类高级职称证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得40分。

4.投标人技术团队中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证得10分,环境类初级职称证得5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0分。

以上四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同一人获得多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单项计分标准的证书计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不得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已更新,如未按最新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自行负责;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采购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坪 (略)

地址: (略) 坪山区坪山街道人民街38号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02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 *

(略) (略)

2023年12月2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D2023-WT01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坪 (略) 污水处理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商务要求

1.原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近三年来,(以合同结束时间为准)同类业绩情况:

1. 投标人承担过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的废水处理站运营服务类项目或废水处理站监理类项目,提供1项及以上得40分,无不得分。

2. 投标人承担过污水治理工程运营或污水处理站运营类服务项目,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得20分,提供3个得满分60分,无不得分。

以上三项累计计分,最高得100分,同一项目业绩提供多个不重复计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有效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签约主体名称、项目(合同)名称、涉及业绩评分的服务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原件备查。

2.通过有效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现更正为: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近三年来,(以合同结束时间为准)同类业绩情况:

投标人具有医疗污水处理的运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0分,最高100分,同一项目续签只按一次计分。

以上累计最高得100分,同一项目业绩提供多个不重复计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有效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签约主体名称、项目(合同)名称、涉及业绩评分的服务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原件备查。

2.通过有效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原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3

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在此基础上:

1.投标人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技术人员上岗合格证2名及以上得20分,否则不得分(考核合格项目需包含有“废水”、“水样采集”的证书)。

2.投标人技术团队成员中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职称得20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技术团队中有1名及以上拥有环境类高级职称证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得40分。

4.投标人技术团队中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证得10分,环境类初级职称证得5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0分。

以上四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同一人获得多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单项计分标准的证书计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不得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现更正为: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3

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在此基础上:

1.投标人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环保相关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证书,提供2名及以上得20分,否责不得分。

2.投标人技术团队成员中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职称得20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技术团队中有1名及以上拥有环境类高级职称证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得40分。

4.投标人技术团队中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证得10分,环境类初级职称证得5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0分。

以上四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同一人获得多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单项计分标准的证书计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不得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已更新,如未按最新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自行负责;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采购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坪 (略)

地址: (略) 坪山区坪山街道人民街38号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02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 *

(略) (略)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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